本帖最后由 后街-男孩 于 2015-1-4 16:12 编辑
十几年来,总有少数朋友对武当山管理模式存在一种误解,这些朋友混淆了行政区划变更与管理权限变更的区别,造成这种认识上误区的结果就是少数朋友误以为武当山已经在行政区划上划归了十堰管辖,从此与丹江口市无关了。少数朋友对武当山管理体制变革的误解和不满直接导致了市县矛盾加深与升级,并逐渐演变成了一种社会矛盾冲突,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很大程度的影响。这种误解要从武当山管理体制在1997年和2003年的两次重大变更说起,这两次管理体制的变更也导致了2000年4月7日与2004年9月15日两次群体事件的发生。
武当山管理体制的第一次重大变更: 1997年8月18日,湖北省长蒋祝平在丹江口市主持召开武当山旅游开发现场会议,会议决定成立武当山经济特区,为正县级单位,由丹江口市代管。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与湖北省武当山旅游风景管理局、湖北武当山旅游局合并,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丹江口市代管,行政区划属于丹江口市。 同年11月18日,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正式成立,时任省长助理江泓参加了成立大会并揭牌。
武当山管理体制的第二次重大变更: 2003年6月17日,由时任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带队,湖北省委、省政府再次在武当山召开现场会议,明确赋予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独立行使正县级的管理权限,实行封闭性管理,将原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党委改为工委,为十堰市委的派出机构;设立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与武当山风景管理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由十堰市直接管理,行政区划属于丹江口市。
三个问题:一是两次变更之前,武当山实行什么样的管理体制? 二是武当山管理体制为何出现上述两次重大变更? 三是丹江口少数朋友为何对两次变更不满?
要说清第一个问题,就要从武当山的沿革说起。 武当山在解放初期就一直隶属于丹江口市(当初为均县)。在1980年之前武当山叫均县老营公社。武当山真正开始大规模开发建设始于1980年,当年湖北省成了武当山风景区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武当山景区的开发建设。后来在1982年成立了武当山风景管理处。 1984年老营公社正式更名为武当山镇,当年12月,武当山风景管理处与武当山镇合并称武当山管理局(镇),实行局镇合一。 1985年6月7日,国务院发布《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依法设立人民政府,没有设立人民政府的,应当设立管理机构。依照此条例,1986年12月,武当山管理局正式更名为武当山风景管理局,为县级机构,隶属于郧阳地委、行署领导。 1987年4月,再次实行局、镇分设,武当山风景管理局依然为正县级机构,由丹江口市代管。 1993年12月,局、镇再次合并,成立武当山风景管理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由丹江口市代管。 由此可见,自1984年到1993年期间,十年来,武当山镇与武当景区管理局一直处于分分合合之中,这段期间,地方政府与景区之间的关系始终处于一种复杂而又多变的状态,正是这种不稳定性导致了武当山景区发展水平一直处于较低阶段。
再说后两个问题。 由于镇局之间存在上述难以理清的复杂关系,而小打小闹的局镇分合探索的体制变更又告失败,因此给武当山的开发带来极大难题。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全国景区正处于一种蓬勃发展的态势,而武当山却依然守着金山讨饭吃。对于这种尴尬局面,武当山就出现了上述的第一次重大管理体制变更。第一次重大变更有如下特点:
一是武当山名为正县级机构,但实为乡镇级管理权限。三合一模式表面上扩大了对武当山的管理权限, 但实际还是按照乡镇级职能和权限进行管理,导致各部门各管一块,不能形成有效的统一管理,造成管理权的分散,当时有名句为证:“管景区的管不了景点,管建设的管不了规划,管山的管不了林,管庙的管不了人”。 二是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因为管理权限的不“特”,时时处处存在行政制约,导致武当山与上级丹江口之间的隔阂不断加深。
综上,武当山管理体制的第一重大变更仅仅是表面上的变更,并没有理顺武当山与丹江口之间的权限划分关系,没有达到变更的初衷和目的,属于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变更,武当山景区的发展也没有因为这次变更而得到实质性改变,这就为第二次管理体制的变更埋下了伏笔。
第一次重大变更后的第三年,也就是2000年,丹江口市一些百姓在没正确理解武当山管理体制的情况下,误以为湖北省将武当山从丹江口市划出,不再被丹江口市管辖,同时又有民间传闻武当山将划归十堰管辖,从而引发了号称“万人签名保武当”的闹剧。这次闹剧将丹江口与十堰、与武当山的矛盾摆上台面,不仅加深了丹江口市与十堰市的矛盾,也加深了丹江口市与武当山的矛盾,从而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2003年1月19日,一场大火将武当山遇真宫化为灰烬,大火事件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也迫使湖北省委省政府下决心对武当山管理体制进行第二次重大变革。有了遇真宫大火事件作为背景,武当山管理体制第二次重大变革就显得名正言顺,同时也是湖北省对第一次重大变革进行修正的好机会。另一方面,武当山近二十年来,在多次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后依然不能起到很好效果的情况下,又逢全国旅游景区大跨步发展的黄金时期,各大国内各大著名景区的年游客量很多已突破百万大关,有的甚至达到几百万,旅游收入更是可观。而武当山却依然深陷低迷,论知名度、游客量和旅游收入等,当时在国内著名景区中均处于下游,对于湖北省来讲,如何发展好武当山是当时工作的重中之重,可以说湖北省和十堰市、丹江口市当时均面临巨大发展压力。十堰市甚至曾在2002年放出以不低于4亿元的价格转让武当山经营权的消息,在与香港中旅集团进行洽谈后,最后差点将武当山“兜售”,这在当时引起社会上的强烈反响。虽然当时国内四川和山东的一些景区有转让经营权的先例,但对于世界文化遗产兼国家级重点风景区的武当山而言,还是有很多质疑。在十堰发布要转让武当山经营权的消息后,立即遭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质疑,虽然最终没有实现经营权转让的发展模式,但足以看出湖北省、十堰市当初对于开发好武当山景区的强烈紧迫感。好在武当山管理体制的第二次重大变更还算来得及时,2003年湖北省委省政府“617会议”奠定了武当山管理体制的今天!根据湖北省委政府《关于武当山管理体制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鄂文<2003>36号文件精神,这次管理体制的变更重在突出以下两点:
一是实质性赋予武当山县级管理权限,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成为名副其实的特区。除了人大政协司法等少数系统外,其他县级政府享有的管理权限,武当山全都享有。 二是变武当山党委和政府为十堰的派出机构,实行了真正的封闭式管理。在行政区划属于丹江口市不变的前提下,由湖北省授权十堰市代为管辖武当山,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除了在行政区划上归属于丹江口市外,不再接受丹江口市管理。可以说,这种管理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全国性的创新,对今后其他类似景区的发展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但这次变革却再次触动了丹江口百姓的神经,一些朋友将第二次变更解读为十堰掠走了武当山,从此武当山不再属于丹江口。丹江口一些老干部在2004年曾经代表百姓向最高院递交《行政起诉状》,将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三级政府列为被告,要求讨回被十堰管理的武当山。同年9月,丹江口城区再次发起了声讨十堰管理武当山的签名活动,据称还有前任老县长助阵。
而事实是,武当山的行政归属权从未改变,一直都属于丹江口市。湖北省委省政府、十堰市政府在相关文件中,特别声明遵循“主权不变,事权下放,治权独立”的原则,明确了丹江口市对武当山的行政管辖权。
一直以来,一些朋友对上述两次变更耿耿于怀,特别是自从第二次变更后,一些朋友将矛头指向十堰市,认为是十堰市强占了武当山,同时对湖北省的做法不满,认为湖北省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让十堰管理武当山是违法行为,应予纠正。那么湖北省到底有没有权利让十堰管理武当山以及武当山现行管理体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有科学合理性,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发展方向,我们可以进行如下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