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1月5日电 近日,从湖北省文化厅获悉,《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国发[2014]59号)“潜江草把龙”荣幸上榜,这是潜江市继“两戏一歌”之后申报成功的第四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潜江草把龙因采用稻草扎制而得名,形成历史久远。据董仲舒《春秋繁露》记载,楚地最早舞草把龙灯见于汉代,盛行于唐,历代相沿承袭。清光绪五年(1879年)《潜江县志》风俗篇记载中有草龙图,并附有对草龙的描述。主要分布在潜江市南部以龙湾、张金等为核心的水网湖区(水稻产区)。 据悉,潜江市是湖北省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最多的极少数县市区之一,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1个(江汉平原平影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4个(荆州花鼓戏、江汉皮影戏、潜江民歌、潜江草把龙),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9项(潜江花灯、潜江木雕、潜江唢呐、潜江鼓歌、高台舞狮、潜江锣鼓、潜江传统竹器制作技艺、传统酱品制作技艺、园林青酿酒技艺)。(钱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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