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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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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武汉读书的大学生,毕业后在武汉工作,可是武汉的房价都知道,所以看到华容房价比较低,就被在华容买了一套房。
可是问题来了,买房贷款都没问题,可是收房时候问题来了。问题1:要求收水电入户费和房门费3300,不交不给钥匙。问题2:物业私自安装单元门,每户收取1000元才给钥匙,业主有家不能回。
经过向华容物价局举报,物价局回复竟然是我们在合同上签字按了手印,同时又说开发商欠债较多,黑白两道都有人,我们业主贪便宜,吃亏是自找的。是不是太不负责了呢。根据合同法规定,一切合同中违法违规的条款都是无效的,所以说我们签字默认是没有根据的。根据湖北20011年5月出台的《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地球人都知道现在买房是不让收取水电入户费的。另外根据业主交流得知,后来买房的业主也有被忽悠要交水电入户的条款,只是在业主提出时,又马上说搞错了,换取另一张附件贴上,也就是说开发商是能忽悠一个忽悠一个。
再说物业,在不远处的葛店开发区,单元门是都没有收费的,可是我们的合同上没有写,根据这种情况,可以说物业是可以不安装的,或者私自安装了不能收费。但是如果安装收费,就要事先告知业主,可是华府名居的开发商私自安装了大门,然后把门一锁,每户一千,一个单元14到44户不等,这样的门未免也太贵了。即使收费,也要公开透明吧,可物价局的回复竟然是找不到物业,希望我们体谅。敢问华容区的政府们,谁来体谅我们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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