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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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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5-2-11 14: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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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卫局是市城管局的二级单位,目前不属于住建委哦。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荆门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5号)和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荆文[2010]1号)精神,设立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建委城乡规划管理、测绘管理职责及“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等行政审批事项划入市城乡规划局(市测绘管理局)。
(二)将原市建委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客运公用事业附加费征收管理事项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三)将原市建委城市规划执法监察、城管执法监察、市容环卫管理、城市道路占用管理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四)将原市建委其他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五)划入民政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责。
(六)加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执法监管职责。
(七)加强村镇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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