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行校车公司化试点运营的通告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8日 点击数: 47
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经市政府研究,拟在宋埠镇、铁门岗乡、歧亭镇实行校车公司化试点运营,并联合成立一个校车服务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模式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部门监管”的模式,从2015年3月至7月,在宋埠镇、铁门岗乡、歧亭镇进行校车公司化试点运营,同时禁止校车服务公司以外的车辆进行学生(幼儿)上下学营运。 二、校车公司组建条件 意愿组建校车公司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不低于600万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银行出具资金证明; (二)有具体的校车运营可行性报告和校车运营方案。 三、校车公司组建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符合校车公司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向试点乡镇政府和麻城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麻城市教育局)进行申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按相关程序成立校车服务公司。 四、优惠政策 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对校车服务公司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和运营补贴,同时,依法按政策落实校车税费优惠。 五、报名及咨询方式 有意愿组建校车服务公司的组织或个人可向麻城市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2995156。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至2月3日,报名地点:麻城市教育局一楼法制安全科。
麻城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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