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复查申请 申请人:xxx,男, 47岁,汉族,住xxx。电话:xxx 申请事项 请求大悟县人民政府对大悟县教育局对申请人作出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处理结果进行复查,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大悟县教育局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其答复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推脱和包庇。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对于我反映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及食堂利润问题,教育局认为我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是错误的,事实是2011、2012、2013学年度高店中学没有发给学生一分钱,而是把钱全部放在食堂,让学生平均用餐,让食堂赚取巨额利润,非贫困学生占用了贫困学生的钱,造成贫困学生没有足额享受国家补助款,所以高店中学这三年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使用都属于违纪行为。对于食堂利润,经我多次要求,教育局才对高店中学食堂利润进行调查,调查出2013学年度食堂利润是3万多元(我向教育局反映食堂报帐中有非食堂支出发票,教育局竟置之不理,2013学年度食堂利润远大于3万多元),教育局对2011,2012学年度的食堂利润却不调查,而且在答复中根本没有涉及食堂利润,这是明显的包庇违纪行为。对于补助款,教育局的答复中先说按规定全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并由学生签字,后又说用于学生食堂学生就餐,前言不达后语,为了包庇违纪,相关人员无所不用其及,这使大悟县教育局的诚信和公信力丧失列殆尽,也有损共产党的执政形象! 二、对于学区截留公用经费问题,1.石河教学点的公用经费事实上根本没有拔给石河教学点,教育局认定我反映问题失实,那么请问石河教学点的公用经费没有用于石河小学,这钱是谁用了,是否属于违纪行为?2.对于我反映的学区截留各小学公用经费问题,经我多次要求,教育局也进行了调查,结果是2013学年度共截留各小学公用经费3万多元(我曾到省教育厅反映这种情况,教育厅领导说这是虚报学生数套取国家公用经费),可在答复中教育局却对这截留的3万多元公用经费只字不提,公然包庇违纪。 三、对于调离学区主任离任审计及债务问题,教育局以没有审计,不能下结论搪塞,张喜洲主任离任已经三年了,还没有审计!朱忠新主任离任一年半了,也没有审计!这是教育局的不作为还是违纪?高店中学巨额债务该谁负责的问题不能任由教育局包庇!二任学区主任离任都没有进行离任审计,是否应该对教育局进行问责? 四、对于徐高洁在办公室骂人吵架却摔碎我的杯子,我要求徐高洁道歉赔偿杯子的问题教育局也不给予答复。 五、对于学区财务混乱的问题,教育局认定学区和中学一本帐。事实是中学每个学期都组织算帐,而且有参与算帐人员在结算单上签字,学区的发票大多数没有经过中学财务人员,前几年学区的帐由学区人员每学期一结算,公开透明,可徐高洁在任一年,却从来没有组织学区人员对财务进行结算审计,中学每学期结算审计时学区的发票也没有进入中学结算审计,这怎么叫一本帐,大悟县教育局作为作为大悟教育的主管部门,在一目了然的铁的事实面前竟如此罔顾事实,胡说八道,明目张胆的不择手段包庇违纪! 六、对于徐高洁的处理也以党纪处分搪塞,党纪处分有多种,到底是什么党纪处分为什么在答复中不明确说明,是不便于说吗?见不得人吗?还是有意包庇?在我举报期间教育局调查期间以及教育局对徐高洁作出处分之后,徐高洁继续组织高店中学学生补课,这是否说明对徐高洁的处分过轻,这是否说明教育局包庇违纪的行为助长了徐高洁违纪的嚣张气焰,对于徐高洁的这种顶风违纪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的行为是否应该严惩? 我8月11日实名举报,按信访条例,15个工作日之内应该收到书面告知书,可一直没有人送给我,二个月内应该处理完结,如果事情复杂可以三个月内处理完结,但也应该给我送达书面告知书,我也一直没有收到,而且直到2015年元月19日,经信访局领导多次催促,我自己多次到教育局讨要,教育局才给我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并且听说大悟县教育局还将我的信访件给徐高洁看,这些行为都违反信访条例。对于这学期高店中学顶风违纪补课的行为,我曾向吴大许局长当面反映,吴局长竟然说补课不收费就不违纪,我当时就提醒吴局长,如果补课期间有学生意外死亡,你再看是否违纪,吴局长竟说“你想杀学生吗,你杀了学生学生家长就会找你”,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学生安全,而是学生死后学生家长找谁算账的问题!一个公安系统出来的教育局长为了包庇违纪,竟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置学生安危于不顾,信口开河,大悟县教育局的这种态度和包庇违纪的行为直接导致大悟县几乎所有的乡镇中学违纪组织补课,且大多数学校收取补课费,去年多数学校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放在食堂赚取利润,也有不少乡镇虚报教学点及学生数套取国家公用经费。 大悟县教育局如此包庇违纪,我的实名举报没得到公正处理,却因为我的举报将我调离原单位,不给我活路,我没有能力选择怎样活,但我能决定我如何死,我的死一定会轰动全国,一定能让上级相关部门揭开大悟县教育局的黑幕。誓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信访人的权力和尊严!誓用鲜血和生命同大悟教育的违纪行为作斗争! 据以上事实和理由,本人依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请大悟县人民政府对大悟县教育局2015.1.4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进行复查,对教育局公然包庇违纪以及违反信访条例的责任人进行查处,必要时请求政府就本人信访案件进行听证。 此致 大悟县人民政府 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人:xxx 2015-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