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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黄梅县集中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发现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并通报曝光了4起典型案例。 。
1、吴茂华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
2011年,黄梅县挪步园风景管理处上鸣水村被列入黄梅县“农民健身工程”项目范围,并获得项目款2万元。之后,该村村委会原主任徐某某找到原黄梅县体育局局长吴茂华,请吴为该村购买体育器材,并将1万元购置款交给吴。在明知该村已获得项目资金支持、不再享受免费发放体育器材的情况下,吴利用职权将省体育局发放的免费体育器材安排给上鸣水村,后将该村的1万元购置款用于日常开支。经黄梅县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吴茂华予以立案调查。
2、黄梅县小池镇工商所违规乱罚款的问题
2014年8月,黄梅县小池镇工商所执法一队队长方兴,带领执法人员张丰、刘继承、陈强、余卫珠等人,开展工商行政检查。在未履行行政处罚相关程序的情况下,对小池镇7家违规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予以行政处罚。2014年9月初,方兴安排执法人员制作补证相关行政处罚案件案卷材料。经黄梅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方兴予以立案调查,并责成县工商局进行整改。
3、黄梅县福利院滥发津补贴、公款旅游等问题
2013年7月、2014年4月,黄梅县福利院先后两次给单位职工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奖励工资,共计3万余元;2013年6月,县福利院院长孙胜兵与该院5名干部职工,以回访送养儿童为名,到杭州等地公款旅游;2012年11月、12月,孙胜兵个人分别在县民政局、县福利院重复领取综合治理、档案达标等奖励及补贴0、55万元。经黄梅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孙胜兵公款旅游等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4、黄梅县环保局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的问题
2013年9月至2014年元月,县环保局先后11批次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合计支出11630元,分别以副食、礼品名目开具两张发票在单位财务帐上报销,2014年10月被市作风建设暗访组发现。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县环保局分管机关的副局长熊勇予以立案调查。
春节将至,黄梅纪委号召该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上级有关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落实,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黄梅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和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一律公开通报曝光。(黄冈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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