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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不打笑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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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5-2-22 02: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伸手不打笑面人”
——虎尘论写作之三十一

【本文关键句提要】虽然有著作权法,虽然还有知识产权法,虽然我曾不只一次地用笔鞭挞过如此现象。但是,“伸手不打笑面人”的常识告诉我:我似乎不应该对喜欢我文章的人说“打”。

文章写给谁看?这个命题,自有“读者”的概念和称谓以来,一直争议不休。结论,当然是写给“读者”看的。而“读者”,又会是谁呢?谁也说不清,谁也不能保证是谁?面对上述几个问题,今日得闲,随便点击了我的几篇文章的标题,搜索引擎马上露出了被纸媒和网媒刊用,转载,复制的我的几篇文章的链接。我顿喜:“偶尔搜到的,哈哈,感谢有心人!”。我说:如果谁喜欢,我是不会阻止谁以任何的方式用和转的。

在我看来:文章被人看中,这是作者的荣誉和荣幸。至于有一点儿“润笔”给和不给,全在于采用人的本分了。能给,更好。不能给,我也不至于上升到官司的程度。虽然有著作权法,虽然还有知识产权法,虽然我曾不只一次地用笔鞭挞过如此现象。但是,“伸手不打笑面人”的常识告诉我:我似乎不应该对喜欢我文章的人说“打”。我既然授权了“如果谁喜欢,我是不会阻止谁以任何的方式用和转的”,也就请喜欢的人,不要担心所谓“侵权”了和“侵犯”了。

文章发表后,要有人读,要有人看。有人从中感悟了什么?有人从中感受了什么?它既是各取所需的写作生态,又是各取所需的阅读心态。文章价值的最终认知者,还是读者。读者,是一个具有广泛性阅读人的称谓。不同肤色,不同地域,不同年龄结构,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知识结构,不同情趣,不同性别,不同认知度,不同理解度,不同感悟,不同感受,不同的一切客观,或者是主观因素,都会影响和决定对被阅读的文章的感悟和感受,认知和认断。也就是说,文章如人一样,它是个什么样的秉性,它就会接纳什么样的秉性的读者。

或者反过来说,读者是什么样的秉性,那么,他们就会去主动地选择与之对应的文章。喜欢清新风格的,自然有喜欢清新风格的理由。喜欢朦胧风格的,自然有喜欢朦胧风格的理由。诸如此类,以此类推的兴趣性和爱好性的阅读倾向,是正常的。文章写什么?用什么体裁?体裁用什么题材?题材用什么情节?情节用什么细节?细节用什么表现?表现用什么手段?手段要用哪些?哪些用什么最恰当?最恰当的能不能感悟和感动读者?等等这些诸多写怍性的要素,都是文章的作者要考虑和具备的。

文章有没有价值和作用?不是作者说了算,而是读者说了算。作者,可能也是读者。读者,可能也是作者。作者和读者的角色,如果能够互相转换,如果能够互相衬托,那就更好了。为什么更好了?作者如果以读者的阅读心态去进行写作,读者如果以作者的写作心态去进行阅读,那么,就更有利于提高写作水平和提高鉴赏水平了。作者和读者(或者说文章和读者),如果对此打个比仿,它们是一双手,或者是一只手(无论左右),那么,手背就是作者(或者是文章),掌心就是读者。

手背和掌心,是相互存在的。没有手背,肯定就没有掌心。没有掌心,肯定就没有手背。手背和掌心,构成了作者(文章)和读者共同的一只手,它们打出去有没有力量?就看双方的发力程度了。文章写得好,还要有好的欣赏者。好的欣赏者,还要学会会鉴赏文章。至于如何才能写得好?至于如何才能鉴赏好?想必读者从上述中可以感悟到和感受到了。弦外之音,会听的人肯定有收获。

22:16 201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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