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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 家乡的环境治理!刻不容缓!青山绿水被破坏拿什么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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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5-2-28 11: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reve 于 2015-2-28 17:15 编辑

   之所以要在这里发言,是不希望美丽家乡被生活垃圾所包围。也是为了保护记忆中的青山绿水,草肥牛壮不会消失。烦请坛子里的大侠能下禀上报。为了新家园建设出一份力.逛荆楚论坛有几年了,基本上每月都来看看,但是置顶的新闻都是规划建设铁路,高速,等等,生活好了,生活环境也要好,才好,希望坛友看到帮顶下哈,多谢!



     请政府关注下罗田白莲香木河沿岸的环境破坏和污染问题。留住青山绿水的环境给子孙吧。过年回家去河边看看,再也不是小时候的小河了,过度挖沙,河床底了,水流小了,到处是坑。环境破坏了。
     农村的环境保护真的得跟上来了,现在物质生活好了。各种生活垃圾要做处理了,不能再丢弃在河里,山沟了。看到村里人都把垃圾丢到河里,和池塘里堆成堆,这些东西对环境的破坏是永久性的。而且环境很难治理。
     希望政府部门在乡里也建设垃圾处理站。各村设置垃圾回收站,各个小组也多设置几处垃圾桶,这样生活垃圾被回收利用就不会破坏我们的美好家园了。

   希望坛友帮顶,看完点一下,让相关人士看到。{:soso_e183:}









   
今天微博@罗田政府网,回复了 原来早已有方案出来了,赶快实行起来,希望环境更好


索  引  号:000438600/2015-002527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政府办生成日期: 2015年02月11日
名         称: 关于印发《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关  键  词:


关于印发《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2014〕64号
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

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创建“美丽家园、清洁乡村”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 [2013] 26号)和住建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行动》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户入桶、组保洁、村收集、乡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为总目标,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示范县的要求,坚持“重点推进、示范先行”的原则,到2018年,在全县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城乡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乡镇实施,县、乡镇(场)、村三级联动机制,做到上下结合,整合资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地规划、利用、建设经济适用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基础设施。
  (四)坚持城乡一体、长效管理的原则。把长期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试点先行,全面铺开,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全面提高我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总体要求,统一规划和配置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相关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械作业能力,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1.交通方便的行政村,每个自然垸至少设置1处垃圾收集点,方便村民投放垃圾;比较偏远行政村,每个自然垸修建1座肥窖和1处简易垃圾填埋场,由村组进行垃圾分类,就地减量处理。
  2.各乡镇要按照收集垃圾的数量、远近,配备一定的垃圾运输车,对农村垃圾采取定时、定点清运。
  3.根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划要求,利用乡镇填埋场现有的基础条件,在农村干道沿线适宜地方建设垃圾焚烧场或填埋场。
  (二)加强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各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所要确定1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垃圾清运处理、车辆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各行政村按垸落和人员情况合理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垃圾清捡、农户垃圾收集、分类及垃圾桶清洗保管工作。
  (三)规范运作程序。采取“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办法,确保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1.乡镇驻地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可采取招投标办法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市场化运作。乡镇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有条件的近郊村可纳入乡镇驻地管理。
  2.武英高速大别山互通连接线、罗浠线(县城至夏家坳)、318国道(匡河至香木河至骆驼坳至三里畈至新桥)、麻新线(新桥至大崎)、长三线(长岭关至三里畈)、松宜线(松子关至宜林)、红旅路(木子店至九资河至吴家山)、香白线(香木河至白莲)、河大路(干塘角至大地坳至河铺)等主要公路沿线和公共区域保洁作业由交通部门负责路面清扫,并配备专用车辆将沿线垃圾收集运至乡镇垃圾处理站处理。
  3.偏远村垃圾由各乡镇按照“村组自治”的模式进行处理。采取“一窖一池一桶”(肥窖,圾收集池,垃圾桶)的办法,对垃圾进行合理分类,通过入窖沤肥、废品回收、安全填埋等方式就地减量处理。
  (四)健全保障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金保障体系。
  1.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县政府统筹项目资金和镇村自筹资金等方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各乡镇驻地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负责。
  3.各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经费,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措资金,县、乡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
  (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监管,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1.各村成立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和日常保洁工作。
  2.各自然垸落成立卫生监督小组,督促农户爱护公共区域卫生,爱护环卫设施设备,做好垃圾分类,自觉将垃圾送入垃圾容器,并对本垸落日常卫生保洁进行监督检查。
  3.建立和完善乡镇和村组卫生保洁制度,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环境卫生日常检查与考核机制,增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进度安排
  (一)2014年12月—2015年1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编制规划。
  (二)2015年1月—2015年12月,在三里畈、九资河、白庙河、河铺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在其他乡镇选择部分村开展试点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覆盖率达到40%。
  (三)2016年1月—2016年12月,在凤山、胜利、匡河、骆驼坳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在其他乡镇选择部分村开展试点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覆盖率达到80%。
  (四)2017年1月—2017年12月,在大河岸、白莲、平湖、大崎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五)2018年1月—2018年12月,全县农村垃圾处理管理队伍逐步稳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达到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试点示范县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罗田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詹红运同志任组长,县“四大家”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整镇推进专班,三里畈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陈世龙同志,牵头单位为县住建局。白庙河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罗玉春同志,牵头单位为县环保局。九资河镇及天堂寨风景区、薄刀峰风景区、四个国有林场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秦新平同志,牵头单位为县旅游局。河铺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副县长陈云生同志,牵头单位为县农办。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汪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闫德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农办各明确一名干部负责试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各乡镇要将农村垃圾分类知识制作成宣传标语、温馨提示牌和宣传手册,进行广泛宣传。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顺利推进。
  1.县考核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考核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工作。
  3.县农办: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督促村组建立完善保洁体系。
  4.县发改局: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
  5.县财政局:研究财政支持政策,整合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管。
  6.县监察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督查工作。
  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计划。
  8.县环保局: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9.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规划布局、场站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办等日常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检查验收工作。
  10.县教育局:负责乡镇中小学校园环境卫生,对学生进行爱护环境卫生宣传和教育工作。
  1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完善农村公路网络,负责公路主干线沿线的垃圾清扫、收集和运输工作。
  12.县水电局:负责全县河道的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库和河道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13.县农业局:负责国有茶厂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结合农业环保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4.县林业局:负责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结合造林绿化项目推进全县乡村绿化、美化。
  15.县卫计局: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罗田和卫生城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6.县供销社:结合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7.各乡镇负责组织好乡镇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中转站(填埋场)运行管理等工作,对各村垃圾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18.各村负责制订保洁制度,做好辖区内卫生监管工作。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的日常检查、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检查、评比、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各乡镇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实施计划和步骤,研究制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考评办法》,定期对各乡镇进行检查和考核。2015年要把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2016年要把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2017年要把各乡镇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年度考核排名前三位的乡镇,由县政府给予奖励。从2015年5月起,对试点镇和其他乡镇试点村进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考评,对年度考评达标的乡镇奖励5万元,对排名前10名的村,每村奖励1万元。各乡镇要加强对各村的监督、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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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5-2-28 17: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微博上@罗田县政府给回话了,说是已经有下面的通知了,希望环境越来越好!

关于印发《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2014〕64号
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

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创建“美丽家园、清洁乡村”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 [2013] 26号)和住建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行动》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户入桶、组保洁、村收集、乡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为总目标,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示范县的要求,坚持“重点推进、示范先行”的原则,到2018年,在全县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城乡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乡镇实施,县、乡镇(场)、村三级联动机制,做到上下结合,整合资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地规划、利用、建设经济适用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基础设施。
  (四)坚持城乡一体、长效管理的原则。把长期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试点先行,全面铺开,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全面提高我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总体要求,统一规划和配置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相关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械作业能力,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1.交通方便的行政村,每个自然垸至少设置1处垃圾收集点,方便村民投放垃圾;比较偏远行政村,每个自然垸修建1座肥窖和1处简易垃圾填埋场,由村组进行垃圾分类,就地减量处理。
  2.各乡镇要按照收集垃圾的数量、远近,配备一定的垃圾运输车,对农村垃圾采取定时、定点清运。
  3.根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划要求,利用乡镇填埋场现有的基础条件,在农村干道沿线适宜地方建设垃圾焚烧场或填埋场。
  (二)加强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各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所要确定1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垃圾清运处理、车辆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各行政村按垸落和人员情况合理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垃圾清捡、农户垃圾收集、分类及垃圾桶清洗保管工作。
  (三)规范运作程序。采取“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办法,确保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1.乡镇驻地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可采取招投标办法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市场化运作。乡镇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有条件的近郊村可纳入乡镇驻地管理。
  2.武英高速大别山互通连接线、罗浠线(县城至夏家坳)、318国道(匡河至香木河至骆驼坳至三里畈至新桥)、麻新线(新桥至大崎)、长三线(长岭关至三里畈)、松宜线(松子关至宜林)、红旅路(木子店至九资河至吴家山)、香白线(香木河至白莲)、河大路(干塘角至大地坳至河铺)等主要公路沿线和公共区域保洁作业由交通部门负责路面清扫,并配备专用车辆将沿线垃圾收集运至乡镇垃圾处理站处理。
  3.偏远村垃圾由各乡镇按照“村组自治”的模式进行处理。采取“一窖一池一桶”(肥窖,圾收集池,垃圾桶)的办法,对垃圾进行合理分类,通过入窖沤肥、废品回收、安全填埋等方式就地减量处理。
  (四)健全保障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金保障体系。
  1.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县政府统筹项目资金和镇村自筹资金等方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各乡镇驻地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负责。
  3.各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经费,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措资金,县、乡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
  (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监管,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1.各村成立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和日常保洁工作。
  2.各自然垸落成立卫生监督小组,督促农户爱护公共区域卫生,爱护环卫设施设备,做好垃圾分类,自觉将垃圾送入垃圾容器,并对本垸落日常卫生保洁进行监督检查。
  3.建立和完善乡镇和村组卫生保洁制度,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环境卫生日常检查与考核机制,增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进度安排
  (一)2014年12月—2015年1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编制规划。
  (二)2015年1月—2015年12月,在三里畈、九资河、白庙河、河铺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在其他乡镇选择部分村开展试点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覆盖率达到40%。
  (三)2016年1月—2016年12月,在凤山、胜利、匡河、骆驼坳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在其他乡镇选择部分村开展试点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覆盖率达到80%。
  (四)2017年1月—2017年12月,在大河岸、白莲、平湖、大崎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五)2018年1月—2018年12月,全县农村垃圾处理管理队伍逐步稳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达到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试点示范县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罗田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詹红运同志任组长,县“四大家”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整镇推进专班,三里畈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陈世龙同志,牵头单位为县住建局。白庙河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罗玉春同志,牵头单位为县环保局。九资河镇及天堂寨风景区、薄刀峰风景区、四个国有林场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秦新平同志,牵头单位为县旅游局。河铺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副县长陈云生同志,牵头单位为县农办。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汪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闫德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农办各明确一名干部负责试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各乡镇要将农村垃圾分类知识制作成宣传标语、温馨提示牌和宣传手册,进行广泛宣传。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顺利推进。
  1.县考核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考核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工作。
  3.县农办: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督促村组建立完善保洁体系。
  4.县发改局: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
  5.县财政局:研究财政支持政策,整合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管。
  6.县监察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督查工作。
  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计划。
  8.县环保局: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9.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规划布局、场站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办等日常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检查验收工作。
  10.县教育局:负责乡镇中小学校园环境卫生,对学生进行爱护环境卫生宣传和教育工作。
  1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完善农村公路网络,负责公路主干线沿线的垃圾清扫、收集和运输工作。
  12.县水电局:负责全县河道的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库和河道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13.县农业局:负责国有茶厂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结合农业环保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4.县林业局:负责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结合造林绿化项目推进全县乡村绿化、美化。
  15.县卫计局: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罗田和卫生城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6.县供销社:结合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7.各乡镇负责组织好乡镇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中转站(填埋场)运行管理等工作,对各村垃圾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18.各村负责制订保洁制度,做好辖区内卫生监管工作。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的日常检查、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检查、评比、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各乡镇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实施计划和步骤,研究制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考评办法》,定期对各乡镇进行检查和考核。2015年要把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2016年要把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2017年要把各乡镇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年度考核排名前三位的乡镇,由县政府给予奖励。从2015年5月起,对试点镇和其他乡镇试点村进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考评,对年度考评达标的乡镇奖励5万元,对排名前10名的村,每村奖励1万元。各乡镇要加强对各村的监督、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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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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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6日

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创建“美丽家园、清洁乡村”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 [2013] 26号)和住建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行动》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户入桶、组保洁、村收集、乡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为总目标,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示范县的要求,坚持“重点推进、示范先行”的原则,到2018年,在全县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城乡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乡镇实施,县、乡镇(场)、村三级联动机制,做到上下结合,整合资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地规划、利用、建设经济适用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基础设施。
  (四)坚持城乡一体、长效管理的原则。把长期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试点先行,全面铺开,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全面提高我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总体要求,统一规划和配置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相关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械作业能力,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1.交通方便的行政村,每个自然垸至少设置1处垃圾收集点,方便村民投放垃圾;比较偏远行政村,每个自然垸修建1座肥窖和1处简易垃圾填埋场,由村组进行垃圾分类,就地减量处理。
  2.各乡镇要按照收集垃圾的数量、远近,配备一定的垃圾运输车,对农村垃圾采取定时、定点清运。
  3.根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划要求,利用乡镇填埋场现有的基础条件,在农村干道沿线适宜地方建设垃圾焚烧场或填埋场。
  (二)加强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各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所要确定1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垃圾清运处理、车辆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各行政村按垸落和人员情况合理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垃圾清捡、农户垃圾收集、分类及垃圾桶清洗保管工作。
  (三)规范运作程序。采取“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办法,确保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1.乡镇驻地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可采取招投标办法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市场化运作。乡镇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有条件的近郊村可纳入乡镇驻地管理。
  2.武英高速大别山互通连接线、罗浠线(县城至夏家坳)、318国道(匡河至香木河至骆驼坳至三里畈至新桥)、麻新线(新桥至大崎)、长三线(长岭关至三里畈)、松宜线(松子关至宜林)、红旅路(木子店至九资河至吴家山)、香白线(香木河至白莲)、河大路(干塘角至大地坳至河铺)等主要公路沿线和公共区域保洁作业由交通部门负责路面清扫,并配备专用车辆将沿线垃圾收集运至乡镇垃圾处理站处理。
  3.偏远村垃圾由各乡镇按照“村组自治”的模式进行处理。采取“一窖一池一桶”(肥窖,圾收集池,垃圾桶)的办法,对垃圾进行合理分类,通过入窖沤肥、废品回收、安全填埋等方式就地减量处理。
  (四)健全保障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金保障体系。
  1.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县政府统筹项目资金和镇村自筹资金等方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各乡镇驻地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负责。
  3.各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经费,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措资金,县、乡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
  (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监管,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1.各村成立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和日常保洁工作。
  2.各自然垸落成立卫生监督小组,督促农户爱护公共区域卫生,爱护环卫设施设备,做好垃圾分类,自觉将垃圾送入垃圾容器,并对本垸落日常卫生保洁进行监督检查。
  3.建立和完善乡镇和村组卫生保洁制度,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环境卫生日常检查与考核机制,增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进度安排
  (一)2014年12月—2015年1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编制规划。
  (二)2015年1月—2015年12月,在三里畈、九资河、白庙河、河铺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在其他乡镇选择部分村开展试点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覆盖率达到40%。
  (三)2016年1月—2016年12月,在凤山、胜利、匡河、骆驼坳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在其他乡镇选择部分村开展试点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覆盖率达到80%。
  (四)2017年1月—2017年12月,在大河岸、白莲、平湖、大崎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五)2018年1月—2018年12月,全县农村垃圾处理管理队伍逐步稳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达到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试点示范县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罗田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詹红运同志任组长,县“四大家”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整镇推进专班,三里畈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陈世龙同志,牵头单位为县住建局。白庙河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罗玉春同志,牵头单位为县环保局。九资河镇及天堂寨风景区、薄刀峰风景区、四个国有林场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秦新平同志,牵头单位为县旅游局。河铺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副县长陈云生同志,牵头单位为县农办。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汪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闫德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农办各明确一名干部负责试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各乡镇要将农村垃圾分类知识制作成宣传标语、温馨提示牌和宣传手册,进行广泛宣传。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顺利推进。
  1.县考核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考核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工作。
  3.县农办: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督促村组建立完善保洁体系。
  4.县发改局: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
  5.县财政局:研究财政支持政策,整合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管。
  6.县监察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督查工作。
  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计划。
  8.县环保局: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9.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规划布局、场站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办等日常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检查验收工作。
  10.县教育局:负责乡镇中小学校园环境卫生,对学生进行爱护环境卫生宣传和教育工作。
  1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完善农村公路网络,负责公路主干线沿线的垃圾清扫、收集和运输工作。
  12.县水电局:负责全县河道的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库和河道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13.县农业局:负责国有茶厂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结合农业环保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4.县林业局:负责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结合造林绿化项目推进全县乡村绿化、美化。
  15.县卫计局: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罗田和卫生城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6.县供销社:结合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7.各乡镇负责组织好乡镇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中转站(填埋场)运行管理等工作,对各村垃圾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18.各村负责制订保洁制度,做好辖区内卫生监管工作。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的日常检查、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检查、评比、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各乡镇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实施计划和步骤,研究制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考评办法》,定期对各乡镇进行检查和考核。2015年要把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2016年要把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2017年要把各乡镇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年度考核排名前三位的乡镇,由县政府给予奖励。从2015年5月起,对试点镇和其他乡镇试点村进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考评,对年度考评达标的乡镇奖励5万元,对排名前10名的村,每村奖励1万元。各乡镇要加强对各村的监督、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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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5-2-28 17: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印发《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2014〕64号
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

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创建“美丽家园、清洁乡村”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 [2013] 26号)和住建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行动》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户入桶、组保洁、村收集、乡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为总目标,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示范县的要求,坚持“重点推进、示范先行”的原则,到2018年,在全县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城乡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乡镇实施,县、乡镇(场)、村三级联动机制,做到上下结合,整合资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地规划、利用、建设经济适用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基础设施。
  (四)坚持城乡一体、长效管理的原则。把长期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试点先行,全面铺开,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全面提高我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总体要求,统一规划和配置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相关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械作业能力,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1.交通方便的行政村,每个自然垸至少设置1处垃圾收集点,方便村民投放垃圾;比较偏远行政村,每个自然垸修建1座肥窖和1处简易垃圾填埋场,由村组进行垃圾分类,就地减量处理。
  2.各乡镇要按照收集垃圾的数量、远近,配备一定的垃圾运输车,对农村垃圾采取定时、定点清运。
  3.根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划要求,利用乡镇填埋场现有的基础条件,在农村干道沿线适宜地方建设垃圾焚烧场或填埋场。
  (二)加强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各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所要确定1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垃圾清运处理、车辆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各行政村按垸落和人员情况合理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垃圾清捡、农户垃圾收集、分类及垃圾桶清洗保管工作。
  (三)规范运作程序。采取“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办法,确保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1.乡镇驻地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可采取招投标办法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市场化运作。乡镇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有条件的近郊村可纳入乡镇驻地管理。
  2.武英高速大别山互通连接线、罗浠线(县城至夏家坳)、318国道(匡河至香木河至骆驼坳至三里畈至新桥)、麻新线(新桥至大崎)、长三线(长岭关至三里畈)、松宜线(松子关至宜林)、红旅路(木子店至九资河至吴家山)、香白线(香木河至白莲)、河大路(干塘角至大地坳至河铺)等主要公路沿线和公共区域保洁作业由交通部门负责路面清扫,并配备专用车辆将沿线垃圾收集运至乡镇垃圾处理站处理。
  3.偏远村垃圾由各乡镇按照“村组自治”的模式进行处理。采取“一窖一池一桶”(肥窖,圾收集池,垃圾桶)的办法,对垃圾进行合理分类,通过入窖沤肥、废品回收、安全填埋等方式就地减量处理。
  (四)健全保障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金保障体系。
  1.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县政府统筹项目资金和镇村自筹资金等方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各乡镇驻地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负责。
  3.各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经费,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措资金,县、乡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
  (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监管,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1.各村成立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和日常保洁工作。
  2.各自然垸落成立卫生监督小组,督促农户爱护公共区域卫生,爱护环卫设施设备,做好垃圾分类,自觉将垃圾送入垃圾容器,并对本垸落日常卫生保洁进行监督检查。
  3.建立和完善乡镇和村组卫生保洁制度,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环境卫生日常检查与考核机制,增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进度安排
  (一)2014年12月—2015年1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编制规划。
  (二)2015年1月—2015年12月,在三里畈、九资河、白庙河、河铺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在其他乡镇选择部分村开展试点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覆盖率达到40%。
  (三)2016年1月—2016年12月,在凤山、胜利、匡河、骆驼坳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在其他乡镇选择部分村开展试点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覆盖率达到80%。
  (四)2017年1月—2017年12月,在大河岸、白莲、平湖、大崎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五)2018年1月—2018年12月,全县农村垃圾处理管理队伍逐步稳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达到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试点示范县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罗田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詹红运同志任组长,县“四大家”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整镇推进专班,三里畈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陈世龙同志,牵头单位为县住建局。白庙河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罗玉春同志,牵头单位为县环保局。九资河镇及天堂寨风景区、薄刀峰风景区、四个国有林场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秦新平同志,牵头单位为县旅游局。河铺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副县长陈云生同志,牵头单位为县农办。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汪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闫德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农办各明确一名干部负责试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各乡镇要将农村垃圾分类知识制作成宣传标语、温馨提示牌和宣传手册,进行广泛宣传。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顺利推进。
  1.县考核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考核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工作。
  3.县农办: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督促村组建立完善保洁体系。
  4.县发改局: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
  5.县财政局:研究财政支持政策,整合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管。
  6.县监察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督查工作。
  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计划。
  8.县环保局: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9.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规划布局、场站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办等日常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检查验收工作。
  10.县教育局:负责乡镇中小学校园环境卫生,对学生进行爱护环境卫生宣传和教育工作。
  1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完善农村公路网络,负责公路主干线沿线的垃圾清扫、收集和运输工作。
  12.县水电局:负责全县河道的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库和河道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13.县农业局:负责国有茶厂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结合农业环保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4.县林业局:负责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结合造林绿化项目推进全县乡村绿化、美化。
  15.县卫计局: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罗田和卫生城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6.县供销社:结合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7.各乡镇负责组织好乡镇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中转站(填埋场)运行管理等工作,对各村垃圾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18.各村负责制订保洁制度,做好辖区内卫生监管工作。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的日常检查、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检查、评比、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各乡镇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实施计划和步骤,研究制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考评办法》,定期对各乡镇进行检查和考核。2015年要把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2016年要把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2017年要把各乡镇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年度考核排名前三位的乡镇,由县政府给予奖励。从2015年5月起,对试点镇和其他乡镇试点村进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考评,对年度考评达标的乡镇奖励5万元,对排名前10名的村,每村奖励1万元。各乡镇要加强对各村的监督、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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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2014〕64号
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

罗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创建“美丽家园、清洁乡村”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 [2013] 26号)和住建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行动》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户入桶、组保洁、村收集、乡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为总目标,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示范县的要求,坚持“重点推进、示范先行”的原则,到2018年,在全县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城乡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乡镇实施,县、乡镇(场)、村三级联动机制,做到上下结合,整合资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地规划、利用、建设经济适用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基础设施。
  (四)坚持城乡一体、长效管理的原则。把长期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试点先行,全面铺开,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全面提高我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总体要求,统一规划和配置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相关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械作业能力,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1.交通方便的行政村,每个自然垸至少设置1处垃圾收集点,方便村民投放垃圾;比较偏远行政村,每个自然垸修建1座肥窖和1处简易垃圾填埋场,由村组进行垃圾分类,就地减量处理。
  2.各乡镇要按照收集垃圾的数量、远近,配备一定的垃圾运输车,对农村垃圾采取定时、定点清运。
  3.根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划要求,利用乡镇填埋场现有的基础条件,在农村干道沿线适宜地方建设垃圾焚烧场或填埋场。
  (二)加强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各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所要确定1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垃圾清运处理、车辆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各行政村按垸落和人员情况合理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垃圾清捡、农户垃圾收集、分类及垃圾桶清洗保管工作。
  (三)规范运作程序。采取“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办法,确保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1.乡镇驻地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可采取招投标办法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市场化运作。乡镇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有条件的近郊村可纳入乡镇驻地管理。
  2.武英高速大别山互通连接线、罗浠线(县城至夏家坳)、318国道(匡河至香木河至骆驼坳至三里畈至新桥)、麻新线(新桥至大崎)、长三线(长岭关至三里畈)、松宜线(松子关至宜林)、红旅路(木子店至九资河至吴家山)、香白线(香木河至白莲)、河大路(干塘角至大地坳至河铺)等主要公路沿线和公共区域保洁作业由交通部门负责路面清扫,并配备专用车辆将沿线垃圾收集运至乡镇垃圾处理站处理。
  3.偏远村垃圾由各乡镇按照“村组自治”的模式进行处理。采取“一窖一池一桶”(肥窖,圾收集池,垃圾桶)的办法,对垃圾进行合理分类,通过入窖沤肥、废品回收、安全填埋等方式就地减量处理。
  (四)健全保障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金保障体系。
  1.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县政府统筹项目资金和镇村自筹资金等方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各乡镇驻地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负责。
  3.各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经费,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措资金,县、乡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
  (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监管,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1.各村成立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和日常保洁工作。
  2.各自然垸落成立卫生监督小组,督促农户爱护公共区域卫生,爱护环卫设施设备,做好垃圾分类,自觉将垃圾送入垃圾容器,并对本垸落日常卫生保洁进行监督检查。
  3.建立和完善乡镇和村组卫生保洁制度,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环境卫生日常检查与考核机制,增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进度安排
  (一)2014年12月—2015年1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编制规划。
  (二)2015年1月—2015年12月,在三里畈、九资河、白庙河、河铺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在其他乡镇选择部分村开展试点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覆盖率达到40%。
  (三)2016年1月—2016年12月,在凤山、胜利、匡河、骆驼坳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在其他乡镇选择部分村开展试点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覆盖率达到80%。
  (四)2017年1月—2017年12月,在大河岸、白莲、平湖、大崎等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五)2018年1月—2018年12月,全县农村垃圾处理管理队伍逐步稳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达到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试点示范县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罗田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詹红运同志任组长,县“四大家”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整镇推进专班,三里畈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陈世龙同志,牵头单位为县住建局。白庙河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罗玉春同志,牵头单位为县环保局。九资河镇及天堂寨风景区、薄刀峰风景区、四个国有林场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县委委员、副县长秦新平同志,牵头单位为县旅游局。河铺镇整镇推进专班牵头领导为副县长陈云生同志,牵头单位为县农办。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汪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闫德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农办各明确一名干部负责试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各乡镇要将农村垃圾分类知识制作成宣传标语、温馨提示牌和宣传手册,进行广泛宣传。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顺利推进。
  1.县考核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考核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工作。
  3.县农办: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督促村组建立完善保洁体系。
  4.县发改局: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
  5.县财政局:研究财政支持政策,整合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管。
  6.县监察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督查工作。
  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计划。
  8.县环保局: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9.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规划布局、场站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办等日常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检查验收工作。
  10.县教育局:负责乡镇中小学校园环境卫生,对学生进行爱护环境卫生宣传和教育工作。
  1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完善农村公路网络,负责公路主干线沿线的垃圾清扫、收集和运输工作。
  12.县水电局:负责全县河道的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库和河道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13.县农业局:负责国有茶厂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结合农业环保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4.县林业局:负责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结合造林绿化项目推进全县乡村绿化、美化。
  15.县卫计局: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罗田和卫生城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6.县供销社:结合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7.各乡镇负责组织好乡镇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中转站(填埋场)运行管理等工作,对各村垃圾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18.各村负责制订保洁制度,做好辖区内卫生监管工作。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的日常检查、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检查、评比、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各乡镇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实施计划和步骤,研究制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考评办法》,定期对各乡镇进行检查和考核。2015年要把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2016年要把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2017年要把各乡镇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年度考核排名前三位的乡镇,由县政府给予奖励。从2015年5月起,对试点镇和其他乡镇试点村进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考评,对年度考评达标的乡镇奖励5万元,对排名前10名的村,每村奖励1万元。各乡镇要加强对各村的监督、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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