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严抓春节期间“14个严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四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防治“四风”问题反弹,杜绝节日腐败,春节前后,市纪委组织12个职能部门对各地、各单位落实包括严禁各机关单位燃放“开门鞭”等“14个严禁”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大多数单位都能严格遵守“14个严禁”,执行情况良好。 据了解,春节前,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明确了各项禁止性规定,并通过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市纪委还结合实际情况,在省纪委规定的“13个严禁”的基础上,加入了一项新禁令:严禁各机关单位燃放“开门鞭”,搞相互拜年走访等活动。 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市纪委组织市财政、审计、公车办、行管局、机关工委等12个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地、各单位落实“14个严禁”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各单位大都执行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部分单位和部门的党员干部春节期间大操大办、公款购买和赠送贺年卡等顶风违纪的情况。下一步,市纪委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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