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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转变方式强农业 深化改革活农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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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报讯 省农业厅厅长 戴贵洲
今年省委1号文件立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以“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改革添活力、法治做保障”的主线,推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政策和新举措。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农业厅明确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紧紧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主线,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深化改革增活力,保持农业发展好形势,为新常态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争取完成粮食增产3亿斤左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农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动植物疫情。
今年,我省将通过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重点转变产业结构,推动一二三产业紧密融合,发展现代“大农业”;转变路径方向,更加注重科技支撑,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改变生产条件,更注重物质装备改善,大力推动农业机械化、设施化、信息化,提高生产效率、产出效率和劳动效益;转变经营方式,更注重培植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转变要素组合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农业发展活力。
在稳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今年,我省将加快推进农业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在全省全面推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示范县创建,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构建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新型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与服务;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记者徐思弘通讯员杜巍整理)
图文:加快推进改革,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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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报讯 省林业厅厅长 刘新池
林业是“三农”工作的主战场,历年省委1号文件也一直予以高度关注。今年的省委1号文件提出,要深化林业改革,这对湖北林业提出了新的要求。2015年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着力打好林业各项改革的攻坚战。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落实和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同时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林权流转交易平台、推进林权直接抵押贷款,有序扩大森林资源保险试点,构建“评估、担保、收储、流转、贷款”五位一体的林业服务体系,争创国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验示范区。
适时启动国有林场改革。今年,我们将按照国有林场生态公益功能定位,适时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现在正在做好准备工作,对人财物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并予以锁定。
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深化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进一步放活人工商品林的采伐管理,探索农民自用材采伐改革;进一步精简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申报资料,修改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探索建立以固定检查为主,流动检查为辅,布局趋于合理,网络更加严密的木材运输检查体系。
探索林业综合执法改革。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多、项目多、职能强,九龙治水、多头执法的现象比较突出,实行综合执法是大趋势。今年,我们将整合归并相关执法机构、队伍、职能,组建统一、精干、高效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完善林业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将林业行政权力全部纳入网上运行,探索行政审批远程授权打印、电子证件等便民举措,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办理、公开透明的林业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记者樊涛通讯员赵辉李尧强整理)
图文: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水利跨越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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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报讯 省水利厅副厅长 唐俊
湖北是全国屈指可数的水利大省。新常态下,必须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去年,省水利厅已制定了深化湖北水利改革三年(2014-2016)行动要点和责任分工方案,提出20个方面的改革任务,通过一年的改革实践,已取得了明显成效。新的一年里,水利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要求,锐意改革攻坚,努力实现水利体制机制新突破。
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的系列论述,按照“钉钉子、硬碰硬、实打实”的要求,敢于担难、担险、担说法,坚持“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深入持久地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抓紧抓好重点任务。突出抓好创新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等水利改革工作。尤其是要把创新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出成效。水生态文明建设是文明湖北建设的重要支撑,也是水利强省建设的核心要义,是实现“千湖之省,碧水长流”的必然要求。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水利人的应尽责任。
推进水利改革试点建设。对水利部即将启动的改革试点任务,主动对接,争取更多试点在湖北落地。对已开展的国家及省级试点,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全面推开。
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和考核评价机制,把改革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单位和个人评先的重要内容和参考依据。将研究建立水利改革与水利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返还挂钩机制,哪些市、县的水利改革走得快,水利项目和资金就向哪些地方倾斜,形成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
营造良好氛围。畅通水利改革信息采集报送渠道,办好“湖北水利改革在行动”网络专栏,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水利改革的良好氛围。(记者樊涛通讯员熊渤整理)
紧跟一号文件 谋划乡村巨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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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报讯 利川市南坪乡长乐村支部书记 牟方学
省委1号文件指出,要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加大推进城乡统筹的协调和指导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作为基层党支部书记,看完1号文件,我倍受鼓舞。
长乐村处于三个乡镇的交汇处,人口集中,交通便利,这是我们的优势。今年,长乐村被市里确定为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示范村,城乡统筹发展将大有可为。
下一步,我们将建设民情风俗一条街,将零散居住的村民集中起来,同时配套建设篮球场、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我们还将开发深塘水库至长乐落水洞一线旅游资源,打造一条旅游黄金线,发展乡村游。同时,结合高山蔬菜、中药材、林果等本村特色产业,开发绿色无公害蔬菜种植和农产品加工产业等,让全体村民投资入股,利益共享。
(记者肖敏通讯员廖长勇整理)
图文:新常态下,“服务体系”呼之欲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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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新报讯 省社科院院长 宋亚平
今年省委1号文件提出: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从世界农业发展的经验看,要打破新常态下农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极为紧迫的一项工作。
日本、韩国、以色列、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农业相当发达,甚至可与美国农业“叫板”抗争。这些国家与地区同中国大陆一样,普遍存在人多地少的尖锐矛盾,属于耕地资源严重短缺的类型。他们在培育现代农业的过程中,把着力点放在大力发展先进的生物科技和小型机械上,并紧密围绕农业生产在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和农村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需求,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鼓励农民开展家庭经营式的精耕细作,从而大幅提高土地产出率,也使得农业由传统走向了现代化。
建立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具有四大好处:能有效促进农业经济活动朝社会化专业分工的方向发展;能有效搭建一座通往农业社会化大生产的现实桥梁;能有效提升农业生产的资本积累与科技含量;能有效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和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结合我省实际,政府部门应加快帮助、推动、支持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中。通过多主体、多层次、多样性的有效服务和具体帮助,逐步建立起一个能够全面覆盖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并将广大农民群众紧密地“统”在一起。 (记者徐思弘整理)
图文: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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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新报讯 华科大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贺雪峰
省委1号文件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资金,将被征地农民规范纳入养老保险体系,这对湖北200万失地农民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到去年底,全省年满16周岁、人均占有耕地0.3亩以下的被征地农民将达到200万人左右。解决这一问题势在必行,我省去年首次明确了养老保险的补偿标准。
从目前征地情况来看,尤其中西部的中小城市,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征收农民土地所给予农民的补偿大多按下限,补偿比较少,失地农民的状况不太好。而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近郊农村,失地农民大多可以获得巨额征地拆迁补偿,生活水平高于一般城市市民。
在征地拆迁补偿远不及沿海地区的情况下,我省就亟需通过建立多元的保障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除按规定补偿以外,还应拿出部分土地出让金给农民购买城市社会保障。 (记者肖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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