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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以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推出路面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明确规定9种情形的路面轻微交通事故可当场认定双方当事人责任,在20分钟内就可办结。
广水交警向社会公布9种情形的路面轻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追尾交通事故,追尾车辆负全部责任;路面有交通标线的,压越标线的车辆负全部责任;转弯的车辆与直行的车辆发生碰撞,转弯的车辆负全部责任;环形弯道外的车辆进入环形弯道时,与在环形弯道内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进入环形弯道的车辆负全部责任(如市标转盘、南门大转盘路段);路口外的车辆进入公路时,与在公路上正常直行的车辆发生碰撞,路口外进入公路的车辆负全部责任;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闯红灯的车辆负全部责任;交叉十字路口通行时,要让右侧路口的来车先行;逆向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逆向行驶的车辆负全部责任;倒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倒车的车辆负全部责任。
广水交警还规定,对发生上述9种情形的路面轻微交通事故实行快处快撤。事故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只需在当事车辆的前后45度方位(距车十米)、双方车辆接触部位以及当事双方在自己的车辆前方与车一起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后,就可立即宣布责任,双方对责任无异议的,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上签字,并迅速将车辆撤离事故现场。
据悉,2月份以来,广水交警根据该办法共快速处理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512起,不仅有效解决了部分事故当事人之间的僵持争吵,缓解了交通拥堵,而且减少了多个处理环节,方便了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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