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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年多的酝酿,2015年3月1日起,民航局新修订的《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残疾人航空运输的管理和服务,将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安全、便利地乘机出行。那么,新规出台后,机场方面是怎么执行的?残疾人乘机是否比之前便利了呢?
新《办法》有“六大变化”
3月1日,《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办法》主要涉及六个方面:首先,明确了每架航班上允许运载残疾人的人数;其次,要求承运人及销售代理在订票系统中设置方便残疾人提出特殊需求的程序,将残疾人通知承运人提供特殊服务的时间缩短至48小时,残疾人办理乘机手续缩短至提前2个小时;三是要求机场在航站楼的主要入口设置综合服务柜台;四是要求机场为残疾人设置独立、私密的安全检查;五是承运人、机场及地面代理为残疾人免费提供移动辅助设备服务,安排其优先登机和错峰离机;六是为残疾人提供到港必须的协助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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