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查看: 1423|回复: 0

关于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工作的公

[复制链接]
来自
湖北
精华
0

91

主题

104

帖子

156

积分

下士

Rank: 2

积分
156

IP属地:湖北省天门市

发表于 湖北省天门市 2015-3-16 09: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天政办电〔2006〕103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天气发〔2015〕2号)、《关于开展2015年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天气发〔2015〕3号)规定,在我市范围内所有建设单位安装防雷装置,必须将防雷设计文件和相关材料报市气象局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安装的防雷装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市气象局申请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投入使用。

  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必须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各单位应于2015年3月16日开始申报委托检测。

  对违反上述规定,拒不申报审核,拒不申报检测或者拒不检测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联系地址:竟陵陆羽大道(中)18号(市气象局)

  办公电话:0728-5228111

  审核联系人:邵万杰 13972932973

  检测联系人:王  伟 15807222330

  特此公告。

  天门市气象局

  2015年3月16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