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谢谢工商的工作人员!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纠纷,挽回了经济损失”,3月16日,春节期间购买的冰柜纠纷终于得到解决后,消费者易女士握着黄梅县工商局城北工商所工作人员的手道谢不止。 春节前,家住黄梅镇正街鑫城的消费者易某,花费999元在该县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台星星冰柜,用于存放过年的鸡、鸭、猪肉、海鲜、水产品等食品。易女士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通电后两小时后将过年存放的食物放进去。但是三天后,易女士打开冰柜时,里面的食品都已腐坏,凉柜并没有制冷,于是赶紧与购物超市联系,超市也派人看了现场,发现冰柜的确存在问题,同意帮她换一台同型号新的冰柜。但是易女士提出自己的食品损失价值六七百元,要求超市方面承担,却被拒绝,过年期间也未一直解决。 3月15日,易女士来到城北工商所,工作人员受理了投诉并立即调查了解情况,通过调查核实易女士所诉情况属实,立即依法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超市方同意承担责任,并向易女士道歉,经双方协商超市方收回不制冷的冰柜,给易女士更换一台价值1500元的海尔冰柜,冰柜的差价501元作为损失补偿,并承诺在当天下午将该调解协议履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