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起,湖北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政策调整,将阶梯电价周期由“月改年”打通使用。昨日,记者从襄阳供电公司获悉:这一政策的调整意味着,襄阳电网供电区域内直供直管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冬天开暖气、夏天吹空调多耗的电,能通过春秋用电淡季分流,避免单月用电量提档导致电费过高。 用电量按自然年度分档 据供电部门介绍,今年1月至3月,我市居民阶梯电价仍按月计算,即第一档电量为0至180度;第二档电量为181度至400度;第三档电量为401度及以上用电量。 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周期由“月改年”后,第一档电量为0度至2160度;第二档电量为2161度至4800度;第三档电量为4801度及以上用电量。用电量按自然年度确定分档,不跨年使用。 具体到今年来说,就是4月至12月电量,按第一档0度至1620度、第二档1621度至3600度、第三档3601度及以上的阶梯基数执行。 新的阶梯电价方案实行后,居民的电价收费虽然以年为单位结算,但依然每月收取电费,只要不超过1620度,就按一档电量价格0.57元/度收取;当逐月累计电量进入1621度至3600度区间,即按二档电量价格0.62元/度收取;逐月累计电量达到3601度后,将按0.87元/度收取。 用电量少的家庭将获更多实惠 每年夏冬季,由于使用空调等家用电器,用电量相比春秋季悬殊较大。按着月阶梯电价制度,居民在夏冬季节的用电量往往会达到第二档,甚至是第三档。如果改为按年阶梯结算,即使冬夏两季超标,但与春秋季平均后,很多家庭一年的用电量不会超标或超标不多。 用电量以年为单位计算后,对于平时每月用电量较少的家庭来说更实惠。以家住樊城区汉江北路的陈女士为例,她的3个孩子长期在外地,平时家里每月用电不到100度,但一到春节,孩子们都回家过年,当月家里电费支出就会超过400元。类似陈女士这种情况,按年度执行阶梯电价后,平时每月用电量较少,冬季用电量多一点也没有关系,只要年度总量不超2160度,都按第一阶梯电价每度0.57元来计算,更显公平。“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周期由月调为年,简单易行,操作性强,有利于居民用户在一个年度内自行调剂用电量,可以缓解因季节差异导致不同月份用电量波动带来的矛盾,确保基本电量有效使用,合理降低居民家庭电费支出负担。”襄阳供电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供电部门还建议,在执行年阶梯电价后,居民应注意保留电费单据,合理安排家中每月的用电量,根据已累积的用电量,可以及时调整此后的用电情况。 记者帮你算笔账: 普通三口之家每年或省百余元电费 目前我省执行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为2012年7月开始实行的《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居民阶梯电价试行方案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2]98号),即每月每户第一档电量为180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上限为400度;超过400度电量,计入第三档电量。三档电量价格分别为0.57元/度、0.62元/度和0.87元/度。 而新的阶梯电价方案实行后,究竟能带来多大实惠?对此,记者和襄阳供电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员一起,根据普通三口之家的用电习惯,算了一笔账:假设一户居民在7月、8月和1月、12月每月使用电量为500度,其他月份每月使用电量为120度。 如果按月执行阶梯电价,该用户除7月、8月、12月、1月,其他月份均执行一档电价,电费为68.4元,此8个月共547.2元;1月、7月、8月、12月每月执行三档电价,每月电费为326元,此4个月共1304元。一年合计支出电费1851.2元。 若按年结算,该用户一年用电2960度,执行第二档电价,一年需支出电费2160×0.57+(2960-2160)×0.62=1727.2元。较按月执行阶梯电价时节约了1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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