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仙岛人家 于 2015-3-29 19:38 编辑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实施办法》规定,按照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将于2015年4月8日开始,用30天左右时间,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中心任务,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遏制腐败为目标,对阳新县进行巡视,巡视对象为阳新县委和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
根据巡视机构的工作职责,巡视期间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巡视对象及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反廉洁从政规定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的问题,不涉及有关劳动人事维权、涉法涉诉、历史遗留等个人诉求,这方面诉求请依法依规通过其他渠道反映。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
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自4月8日起,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电子信箱同时开通,巡视组信访接待地点设在阳新县地税局一楼。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省委第十巡视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巡视期间专门设置值班电话:
座机:0714—7325 653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手机:182 0716 2070(主要受理短信,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晚上7:30-10:00)
邮政信箱:阳新县5号邮政信箱(来信免邮资)
联系信箱:阳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门口,县信访局门口,县政务中心大厅,县移动、联通、电信中心营业厅,县邮政局中心营业厅。
中共湖北省委第十巡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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