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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神农架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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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 2015-4-7 15: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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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孙君先生:
您好!
我就是您在贵论坛发帖所称的“湖北无良教师张功勋,为人师表却道德败坏”的真实张功勋,1972年11月生,男,汉族,林区新华镇人,1990年七月参加教育工作,中学一级教师(1999年12月评聘的),现任教于阳日中心学校。
既然孙君先生颠倒是非、到处乱咬,无非是想博得社会上不明真相人士或别有用心之人的“呐喊助威”。先我就事实真相公之于众,让大家帮忙评评理:我(张功勋)于去年腊月28日(阳历2015年2月16日)下午13时56分许驾驶一皮卡车从新华赶往松柏,行驶至娘娘庙大拐弯处和孙君先生所驾驶的华晨中华H530轿车(车牌号码鄂CK2736)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当即孙君先生下车就破口大骂,不堪入耳,我则接连给他说对不起。由于我一穷教书匠买不起车,所驾驶皮卡车是借的别人的车,自己技术差才造成此次事故,当时茫然不知所措,立即电话请教该如何是好(这时他---孙君先生已打电话报警),我则按要求报自己车辆所投保险公司,而后阳日交警中队领导、干警即达现场拍照处理,当时现场拍照处置后只是把我们双方的证件(驾驶证、行车证)拿走了并让我们在现场笔录上签字,让我们春节后到交警队处理(交警说要春节开车的话明天上午到阳日交警中队拿驾照,我春节不开车,第二天也就没去拿)。当时孙君先生车上的乘客周永红(孙表哥)抱头蹲在地上直说头晕,孙老婆魏幺也说头疼,孙说自己腿疼(故当时我们都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称伤三人)。当时交警就让把伤员送到林区人民医院诊治,孙君先生问“药费咋办?”,交警回答“自己先垫”。直到快下午四点时孙打电话问其弟弟(孙权),周永红和魏幺检查情况时,孙权说没钱,还没检查。孙君先生再次拨通阳日交警中队电话询问医药费问题,交警仍然说让自己先垫,孙则说自己没钱,那个人(周永红)是刚住院才出院的人,上次住院就差点没命的人呢。孙给交警说能不能让他(我——张功勋)先垫点儿钱检查下,孙把电话给我,阳日交警给我说,既然这样,又快过年了,你能不能先垫点儿钱检查下再说,于是我就电话找松柏熟人给他弟弟孙权送钱到医院,医生给周永红、魏幺二人开了CT检查(费用各300元,共600元,医院发票被孙权弄丢),结果是没任何问题,但周永红声称头晕要住院,后医生开了两天的针共计近220元,门诊注射观察后再说(实际我朋友帮我垫付医药费近820元,但其中600元发票是孙君之弟孙权弄丢的,有孙权书面证据)。我和孙君二人一直等到修理厂救援车来把两台车都拉到松柏东立修理厂后天快黑了(我所驾驶皮卡车投保的那家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早已等在东立修理厂那里帮我们拍照定损,而后跟孙君一起到其弟孙权处给魏幺和周永红拍照了解其受伤情况并告知要求受伤人员出具其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处方、身份证复印件、医疗发票等)。这时周永红捧着头坐那里烤火,我就问,你打针了怎么还头疼,周答还没打针,我又问道,真么长时间了怎么还不去打针?周说医生说我今天还未吃饭,让我先吃饭了再去打针。我又问,你吃饭没?周答,吃了。我说那还不快去打针。孙君说我这就送他去打针。我就告知他们说,有什么情况随时和我联系,快过年了,对不起你们,然后就各自回家了。期间无任何联系,到了今年正月初八(阳历2月26号下午)我就通过熟人(我和孙之前不熟悉)找孙联系如何处理事宜,一直到正月12日(阳历3月2号)孙和其姐夫哥两人来到阳日和我谈处理本起事故事宜,他上先就口出狂言说:“你找宋洛乡领导压我、找莲花村领导压我,你找错人了,你咋不直接找我?”我说,我不是压你,我是联系不到你,才找他们帮忙联系你的。他又说我恨宋洛乡政府、恨莲花村的领导、恨宋洛派出所。他们去年听信我幺爷片面之词说我父亲打了我幺爷(五保户),乡政府就让派出所把我父亲弄去关那里,然后让我们给幺爷治病,治好后政府给予补贴,结果花了一万多块钱到现在不给任何补贴。我就说你也不能把对他们的怨气洒在我身上呀。然后让他开个价,他说让我孙权担全责的话,你(张功勋)给我(孙权)另外补偿现金为两个车总修理费定损的50%,如果两车定损为1.6万,你给我补八千,如果是1.5万,你给我补7500元。我就问他,我说你去年买全险花了多少钱?他答道,花了四千多元。我就说你全险才花了四千多,你咋牙齿那么深呀,就按两个车定损1.2万算,我还要给你另外掏现金6000元,你没觉得你牙齿太深吗,他说你要知道这是我三年买保险的钱呀,这其实是我自己的钱,并不是你的钱呀。当时我就说,那我就承担全责,不要你担责,我找你协商是要达到互利、双赢。你这样狮子大开口的话比我自己承担全责我出的钱还多些(我所驾车辆只有交强险),那我不要你担责算了,最后他说反正车没修好,车修好了再说,这次协商不了了之。而后又约定3月11号来阳日交警队处理,来交警队后交警队领导有其他公务在身让我们明天(2015年3月12日)来队处理,第二天(3月12号)处理时交警队领导让我们先自己协商,协商不成的话直接按现场划定责任。后来根据协商他承担次要责任这样我们双方就签字处理,我答应两个车都有我完全承担修理费,车修好直到他满意为止,另外我掏两千现金给他(需要他和我一起到保险公司签授权给我),他提出前挡贴膜又得八九百、四轮定位又得一两百,我说这些我都认了,并且我垫付的医药费,条子是你弟弄丢的,这我也不追究了(他让我当着阳日交警队吴队长的面给他打条子并按手印),其实就是他承担次要责任保险公司能陪3500多元,我拿出近四千元(两千元的现金补偿给他、八九百的前挡贴膜、一两百的四轮定位及垫付的八百多医药费)来换取他给我承担次要责任所赔的3500多元钱,大家帮忙评下理,看我有诚意没有?哪知道孙君先生太会算账了,他让我12号晚去到修理厂把他的车先提出来,他先试下看车修的咋样,不行的话好再找他们(修理厂),然后明天早上我们八点钟到保险公司等着上班,上班后就把授权手续办了,然后再去贴膜、四轮定位。哪知道他胃口太大,晚上八点34分他给我发短信“张老师,你好!明天早上我们先去汽车装潢哪儿贴膜,贴好膜后让太阳晒下,不然效果不好,时间管的也不长,贴膜的时间我们就去处理保险公司的事情,我实在没有太多的时间,车子油漆是做了,但也没抛光,不然一耽误又是好几天,实在是拖不起了,谢谢!”我在八点四十一分给他回复信息“好的,大概几点钟,在哪个位置?我住在去实验小学那里的印刷厂,如果很远你能明早开车来接我吗,你顺便把你弟弟那里病例,身份证复印件等也带给我,谢”。他在9点过两分回复“好的”。结果到了第二天八九点也没打电话给我,我就去信用社取钱(自动取款机故障),接到他电话我告知在取钱,最多一分钟就完毕,然后就上他车了,上车后我说到塘坊沟喜运车贸易那个4S店去贴膜,孙说不行,我说那是本地人,有啥问题可随时找他,孙说要到他自己去年贴膜的那个店去贴去年贴过的那种膜,于是孙带我就到了过境公路那边一个叫吉安达汽车美容的店子,一下车孙就指着我对那个河南籍老板说,这个就是我的老板,你给他两个讲价。我就问贴膜的的老板说,你这里汽车前挡贴膜多少钱?老板答道,最差的一千多,最好的三千多。我说要贴最好的,孙插话说不要最好的,就贴我去年在你这里贴的那种就可以了。我问老板,他去年贴的那种多少钱,老板答道最低2600,我说没少的了吗,老板说少不了。我就给孙君先生说超过一千块了咱不谈,你昨天还说的八九百今天怎么变成2600了?他说那种我不要,我就要这种2600的,你不搞算了,不搞的话保险公司赔的钱我也不给你了(当时按孙君承担次要责任的交警认定书,他所投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修理费等共计3500多远给我,因为所有车辆都是我负责修好并给修理厂老板付钱,孙不管任何费用,只管验车然后找我再另外付钱二千元现金补偿给他),我这样一算,用孙君的保险承担个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只赔偿3500多元(算是减轻我的负担了),然后孙要宰我近6000元(现金补偿2000元、我垫付医药费八百多元、前挡贴膜2600元、四轮定位三四百),等于是我从兜里掏出6000元换孙的3500元的保费,大家帮我算个帐,我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有毛病呀,我何不承担100%责任还合算些。免得孙还声称他吃亏太大。于是我就到孙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称2月16日在阳日娘娘庙那起车祸我要承担全责,你们不能赔付给孙任何费用,我已经到林区交警支队申请复议了(当时就有懂法的好心人提醒我说,你不要这样去申请复议,这个处理对你有利,保险公司赔的3500多元修理费,车子是你出钱修好的,他应该给你,不给你的话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你是赢官司。我笑着对懂法的好心人说:“狗咬了你一口,你怎么能再去要狗一口?”为这区区3500多元钱去和他打官司把我的人丢了不合算)。这样他3月13号下午就去找保险公司理赔(由于我是先打过招呼,保险公司没给他办理理赔,据说孙大发雷霆,声称要投诉他们)。到了3月16号早上他再次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对方已申请复议,等复议结果下来再陪为由再次拒绝了他的理赔要求(他打电话投诉林区保险公司,后来十堰市保险公司向我电话核实情况,我如实告知后,孙的理赔妄想再次落空)。十时许阳日交警中队领导通知我们双方带好原处理裁定书到中队重新认定责任接受处理。当得知我主动要求承担全责后他半毛钱的油水也榨不到时,脏话连篇,口出狂言,说我孙君走南闯北,什么样的人都见过,没想到在神农架受到这样的奇耻大辱,甚至还想动手,在交警队领导的劝说拉扯下他动手打人的目的没达到。然后我要他当着阳日交警队吴队长的面把我3月12号给他打的条子(承诺到保险公司签署授权书后我另外付给孙现金两千元,以及做他车的前挡贴膜和四轮定位并不追究我垫付医药费八百多的事)还给我时,他说条子被他老婆洗衣服时洗了,我说那你打个条子给我?他写了个条子“没收到两千元钱”,我说那不行,要把当时条子上的内容写进去,并申明当时那个条子作废,吴队长赞成我的说法,于是他就当着吴队长的面写了:“情况说明 2015年3月12号张功勋给本人开具一张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及车档玻璃贴膜、四轮定位的条子。因本人和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先做做废处理。 特此说明 孙君(并盖有指印) 2015年3月16日”。这样我们在阳日交警队的处理彻底完结,当孙拿到裁定书后对我大声吼道我要到法庭起诉你,要找你要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我说,你去起诉好了,现在是依法治国,法庭又不是你家开的,我等着法庭判决让我赔多少,我就陪多少。于是,他看威胁不住我了,便到学校找袁校长威胁说道他连松柏中队他就告到省长信箱去了,这件事情袁校长不帮他处理好,他要上告到教育局甚至要到法院起诉我的,袁校长听了他的诉说后告诉他,你这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车子已经给你修好了,贴模也答应给你贴,只是你漫天要价宰他才导致这样的结果的,这属于民事纠纷,你愿到哪里告都行。事后袁校长找我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在上周一(3月30号)下午两点40许,我接到阳日法庭给我的电话,说一个叫孙君的把我告了,让我到法庭去说明情况,我在三点一十赶往阳日法庭,阳日法庭的夏庭长热情接待了我并让我叙说事情的经过,然后夏庭长说:“他起诉的修理费其实不存在(虽然到现在两个车的修理费我还没给东立汽修的何老板结账,但何老板只认找我要钱,不找孙要钱,孙的车是我打招呼提走的),他所说的前挡贴膜也不是他说两千多我们就认定你赔两千多的,事情的情况我基本了解了,到时候把你们双方弄到一起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我们再按法定程序立案,依法判决”,我说,谢谢夏庭长费心了,就这么办吧,但协商解决的话我也是用我垫付的药费(发票孙君之弟孙权弄丢了,不然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可最高赔付医药费一万元的)拿去给他贴膜算了,否则我就不答应协商解决,您们法庭就依法判决吧。这就是全部事实真相,我说说的话都是有证据的。他可能到阳日法庭打听了一下,依法判决也好协商解决也好都不可能达到他心中想宰我的数额,于是就炮制了这篇“湖北无良教师张功勋,为人师表却道德败坏!”的大作,是孙君先生扬言他走南闯北,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在林区我怎会受这样奇耻大辱,声称它不会就此罢休的,让我走着瞧!现在他反过来倒打一耙说我威胁要搞死他全家,真是可笑之至,难道我会和他一样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懂,是能随便像他说的那样有钱便可以买我的命的吗?我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名誉权不受孙君之流的任意污蔑。我的QQ492956154,电话13972475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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