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房屋地址位于麻城市南正街龚家场3号,2013年7月左右麻城市永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法定代表人:丁永和)和麻城市建筑安装第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明怀)开始在我房屋的西南面围墙开始朝圣明都项目的建设,当时公示的建设规划图(附件1)上显示,朝圣明都与我家房屋之间为宽度15米的地下停车场。因此我家对该项目建设并有提出反对。
朝圣明都项目的建设开始前,为了施工期间的安全,我和老伴两人经与开发商协商同意在建设期间另租房屋居住,开发商承诺在房屋竣工后对我家房屋进行伤害鉴定及赔偿,协议见附件3协议书。
但是在2013年7月后朝圣明都项目建设期间,我多次到现场发现房屋建筑未按规划图纸建设(附件2),并提出抗议无人应答。为此我一直在找开发商和政府部门查证此事,要求给个说法,但是没有人出面答复。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和老伴为此事到处奔波,本来就年老多病,两人相继几次住院,根本无力阻止开发商的违建行为,开发商的违建行为和不回应态度极大的伤害了我们群众的感情!
对此,希望尊敬的政府和领导帮助我们两个老人查清和解决以下问题:
1) 规划图纸中原规划建设房屋与我家之间是15米宽的地下停车场,而现在的建设房屋与我家墙壁紧贴,没有任何间隙,且二楼平台已侵占我家平台空间,严重侵犯了相邻权!朝圣明都是11层的高层建筑,目前的间距从对方的二层平台可以直接进入我家后院完全没有障碍,明显妨碍我今后的居住和人身财产安全。
2) 由于政府通知,我家已纳入未来几年的拆迁计划,房屋不允许加层重建。我家房屋所有的土地只能等着转让给他人,以目前双方间距和空间干扰,严重影响我家房屋土地的转让价格。
3) 目前对方的建设房屋与我家墙壁间距也影响采光、排水和消防。我家是一层的老房子,对方建设房屋处于南面,直接影响采光;如果在雨雪天气,雨水和对方楼的排水将全部流到我家的方向,对我房屋是极大的损害;房屋间距不符合GB 50045-95的消防规定。
4) 还有,对方的建设房屋违规的在与我家相临的北向楼层全部开了窗户(原规划图纸没有),在今后也存在垃圾污染的隐患,事实上我家平台上已经堆满了建筑垃圾(附件4)!强烈要求开发商停止违建并尽快对我家房屋进行危害鉴定!
5) 并由于长期过近距离施工,我家靠近建筑施工的房子内部墙壁已经大半发霉(附件5),完全无法住人。以我家房屋目前被损害和污染的现状,房屋已经不能恢复到建设前的居住环境,要求开放商在问题解决前继续承担我两人的在外居住费用问题。
我两老口子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领导,也希望党和领导能以人民群众的福祉为出发点,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附件1 朝圣明都现场规划方案
附件2 朝圣明都高层建筑与王先生的住房照片
附件3 双方现场鉴定及损害赔偿协议书
附件4 王先生家被损害污染情况
附件5 王先生家墙体已经有不同程度的发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