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事业单位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教师法》,法律中的一部特别法。
因为教育的重要性,国家曾颁布了 一纲三法。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长期从教的教师退休不减薪;因为依法行政的迫切性,党的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然而,在宜昌人社局就有人胆敢玩弄权术,公然践踏法律,把教师退休工资减至85%—90%。并公开声称《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是旧法,决意要用自己认为的新法来代替,致使教师的法定工资待遇受到侵犯。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就十分重视教育,相继颁布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在中央政府统一部署下,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时颁布了与 一纲三法配套的地方法规。例如,湖北省施行了《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湖北省实施<教师法>办法》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其中具体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待遇。早先,各省(市)政府执行中央指示,决定对教龄满30年的教师退休费按百分之百计发;后来,各省(市)委、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特别规定对教龄满30年的教师,按100%的比例计发退休工资;之后,各省市又通过人大立法,颁布了《实施<教师法>办法》,法定的教师工资待遇更具体、更完善,即教龄满30年(女满25年)的中小学退休教师享受100%的退休金待遇。尽管教师的工资待遇有法律法规多重保护,但遭受欺压的弱势群体仍频频中枪。
全国各地都能有效执行国家《教师法》及省市《实施<教师法>办法》,包括我国台湾地区也有可执行的《教师法》,台海两岸对待教师政见统一,反而在内地宜昌市却唱着反调。全国各地依法将教龄30年(女25年)的教师按100%的比例计发退休金;唯独宜昌地区违法行政,将教龄30年的教师按90%(女25年按85%)的比例计发退休金。
宜昌人社局的所执行的红头文件或不适用、或违法。他们不但不改正,还振振有词地说新法优于旧法。什么部门文件能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我们尚且不知,但我们知道,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是法律规范冲突的适用规则。请宜昌人社局有关人员不要再装糊涂,要迷途知返。
依法行政,违法必究,是当前形势所趋。为了法律尊严,我们必须维权,让法律绽放光彩。
部分省市自治区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湖北省:
第二十六条 符合退休条件且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5年的女教师和满30年的男教师退休后,按100%的比例计发退休金。
北京市:(2010年修正)
第二十条 教龄满30年(女满25年)的中小学退休教师享受100%的退休金待遇;
天津市:
第二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教龄满30年(女满25年)退休后享受原工资100%的退休金待遇。
重庆市:
第十七条 教龄男满三十年,女满二十五年的中小学教师享受百分之百的退休金待遇。
四川省:(2005年修正)
第二十四条 在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男满三十年,女满二十五年的教师,按国家有关规定退休后享受退休时的全额工资待遇。
贵州省:(教师条例)
第二十三条 教师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任教满30年或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25年以上获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教师退休后,享受100%的退休金待遇。
云南省:(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 教龄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的教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荣誉证书。
在中小学和师范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教龄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的教师,按国家规定退休后,享受原工资100%的退休金待遇。
河南省:(2010年修正)
第二十五条 在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男满三十年、女满二十五年教龄的教师,退休后享受其退休时工资百分之百的退休金待遇。
河北省:
第三十一条 特级教师和男任教满三十年、女任教满二十五年的中小学教师,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后,其退休费按原工资的百分之百计发。
安徽省:
第二十二条 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教师,退休时按原工资的100%计发退休金。
江西省: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的公办教师,教龄满30年的,按国家规定退休后,享受其原工资100%的退休金待遇。
浙江省:
第十四条 任教满三十年并在教育教学岗位退休的中小学教师,可以享受百分之一百的退休金待遇。
福建省:
第二十一条 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其退休费和退休补助费之和按本人退休时工资的100%发给。
江苏省:
第三十二条 教龄满30年的教师或者教龄满25年实行55周岁退休的女教师,其退休金可以补足到本人退休前原工资的100%。
广东省:
第十五条 教龄满三十年,在教学岗位上退休的教师,按照本人退休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领取退休金。
黑龙江:
第二十九条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男满三十年、女满二十五年的教师,按省有关规定,退休后享受工资百分之百的退休金待遇。
宁夏自治区:
第十五条 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十年以上的男性教师和满二十五年以上的女性教师,退休时享其基本工资百分之百的退休金待遇,国家规定的其他津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享受。
内蒙古自治区:
第二十三条 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中小学教师,或者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男满27年、女满22年的自治民族中小学教师,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退休条件,退休后工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具有高级职务的,享受原工资百分之百的退休金待遇;
(二)具有中级职务的,在退休工资基础上增加原工资10%的退休金;
(三)不具有高、中级职务的教师,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的苏木、乡、镇以下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在退休工资基础上增加原工资10%的退休金。
本办法施行之前已退休的教师,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月起,享受前款规定的退休金待遇。
教师的退休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的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