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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7-3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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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湖北荆楚网:
您好!
我叫段进学,男,出生于1949年4月18日,家住柳林路15号15栋二单元102室。
我和妻子来十堰打拼已经30年了。生育了一女三男,次子段琳茂于2005年11月响应国家征兵号召应征入伍,深入到条件最为艰苦的西藏当了一名通讯兵;长子段琳虎于2007年11月又再次响应国家征兵号召应征入伍,光荣的成为郧县武警中队中的一名新兵,2009年12月复员;因两个哥哥都在外当兵,懂事的小儿子段琳鹏(1990.7.29.出生)为了承担起家庭的重担,年纪轻轻就辍学在家挣钱养家,于2009年12月27日在一次跑长途运输中意外发生车祸坠入汉江车毁人亡!至今无人赔付!
我是一个本分的农民,为了养家我只身来十堰打拼,为了保卫国家把两个儿子都送到部队当兵,我牺牲个人的小家庭为国家。可在我最需要国家、最需要政府的时候,国家和政府又是如何回报我的呢?我悔!我恨!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应该把两个儿子送到部队当兵,也许这一切悲剧就不会在我身上发生!在我最需要国家和政府为我解决困难的时候,政府又是如何回报我的呢?2011年1月7日我的长子段琳虎在KTV因【见义勇为】看不惯弱者被欺负,身为军人的他想起在部队上的所学,就随口说了一句话却被凶狠歹毒的犯罪嫌疑人将左手指全部砍伤,后入住十堰市人民医院骨外科治疗。自进院治疗之日起,医方在急诊麻醉下进行左手刀砍伤清创缝合肌腱吻合术、血管神经探查术根据手术记录单,该手术中医生并没有对我儿子段琳虎进行血管神经探查,从而造成我儿子段琳虎左手完全残疾,另外医生张磊丧失人道,隐瞒伤情故意对大拇指伤情不写病历记录(我有术后照片为证),造成受害人段琳虎在做伤情法医鉴定时仅被评定为轻伤,医生张磊在我儿子手术中存在漏诊、漏治的严重过失(我有湖北省医学会的鉴定报告为证)!另外张磊身为人民医院的主治医师,是绝对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不写病历!通过了解我们发现由于犯罪嫌疑人,为了减轻罪责专门买通人民医院的张磊医生在病历上造假,从而可以减轻犯罪嫌疑人的罪责。
下面我向领导反映几点个疑点。
(一):公安民警王胜一涉嫌渎职犯罪行为,并依据事实做出处罚。我也曾反映多次无果,有事实材料可查,
(二)、不服十堰市茅箭分局朝阳路派出所对犯罪嫌疑人王峰、做出取保候审,韩川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茅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此人还在服刑期间,一年两案怎能监视居住。应立即逮捕,可公安有人执法犯法应追查。该决定与事实不符,有严重的袒护犯罪嫌疑人倾向。违反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事实材料可查。
(三)、关键在人民医院医风、医德败坏于院领导不可退此的责任。于2013年11月5日被湖北省医学会评定为三级医疗故。因再次伤情鉴定于2013年12月10日才发现大拇指手术情况,没有手术记录多次找人民医院和市卫生局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千批让卫生局解决至今无果。
(四)、犯罪嫌疑人王峰是本地李家岗五队柳林沟人活动能力强。买通人民医院的张磊医生造成我告三年状的原因。
(五)因张磊的故意,造成严重和无法密补的后果。
1、重伤轻定。
2、伤残本是5-6级现评定九级,
3、本是1-2级医疗事故现评定三级医疗事故,
4、犯罪嫌疑本是1-7年刑,逍遥法外。
5、我儿子是一名复员军人因见义勇为,痨下终身双残,肢体肆级、精神叁级,夫妻离婚,一个人把自己关在家中。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制造这桩冤桉至今没了结。层层黑暗,腐败兴胜,处处有人作弊作假。
望领导在百忙中抽出一点点时间,派人调查此案件我也不想给十堰人民政府脸上摸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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