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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普遍存在瓜分农村骨干教师奖励工资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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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6-7 08:40:20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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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普遍存在瓜分农村骨干教师奖励工资的现象




2014年五月底,南漳县将湖北省农村骨干教师2013年奖励工资打进了骨干教师的账户,每人7200元,然而该县九集镇龙门完全小学的骨干教师只得到了800多元,其余被该校老师瓜分了。这在南漳县是普遍现象,只是有些督学、校长们都知道这样操作是违规的,好多学校还在等待、观望。

湖北省农村骨干教师奖励政策出台后,不少人都在质疑这个政策的合理性,但县教育局、镇中心学校、及各学校仍然成立了考评工作专班,制定了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笔者了解到90%的学校都严格按章操作,并将考评结果在校内进行了公示。然而,公示结果却迟迟没有上报。

有一天,笔者所在镇的校长会结束之后,校长们回校纷纷召开了评审小组成员和骨干教师座谈会,内容如出一辙: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意见分歧很大,到现在还没有上报,毕竟学校的工作不是几个骨干就能完成的,大家的工资都不高。为了便于学校今后工作的开展,把钱打到被评的这几个同志的账号上,然后再分给大家,如果被评的同志同意这样操作的话,我们就上报,别处都是这样搞的。

谁都知道最后这句话是在要挟。如果不答应,就不给你上报。再者,你不答应,你就站到了85%的教师的对立面,成为众矢之的,今后怎么相处呢?不由得你不答应。

于是乎,校长就让骨干教师们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画押,以便留档,更为龌龊的是有的学校还与骨干教师签订了返款协议,让其不得反悔。具了解,分钱的方法不尽相同,有的学校是平均分;有的学校说新招录的教师年薪三万,工资不低,不予分;有的学校为了安慰骨干教师,每月多分给50元、100元的。

试问:泥鳅善于一般长吗?连那些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人都能享受奖励,以后谁还愿意积极做事?这样的奖励政策还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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