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正义人士:
我们是武汉市蔡甸区唐河村村民,1985年在国家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当时的汉阳县政府支持我们唐河村民将村集体所有的水面开发成渔池发展农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我们有幸在当年获得了渔塘的承包经营权,自出劳力辛苦开挖渔塘,每年向村委会缴纳每亩100元的承包费(包括各种农业税费),顶酷暑、冒风霜苦心经营至今,从未给国家造成任何负担。2012年底,武汉市政府决定征收我们承包的渔塘建设市四环线西段,我们坚决支持国家的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款下发后,蔡甸区后官湖管委会伙同唐河村委会,藐视国法,无视国家征地补偿的惠民政策,采取蒙、骗、胁迫农民等卑劣手段,截留征地补偿款,按他们制定的土政策,失地农民仅得4800元每亩的所谓补偿款,远远低于湖北省政府规定的约40000元每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若按照他们的土政策签订补偿协议,我们仅能得微薄的补偿款后彻底成为失地农民,经济来源无着落,生活水平定会下降,长远生计没有根本保障,完全分享不到国家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后官湖管委会和唐河村委会在征地工作中目无法纪,抛弃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张贴征地公告、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不出示征地相关文件,不实施合理的征地程序,拒不执行湖北省2009年46号文件和2005年11号文件,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引起我们这些权利意识较强村民的强烈不满。我们坚决要求后官湖管委会和唐河村委会切实按照湖北省政府的要求,做好征地工作,及时足额向失地农民支付征地补偿款,我们也将会采取一切必要的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唐河村失地农民呼吁社会各界正义人士支持我们的维权行为。今天你们为我们说话主持公道,明天我们也会为你们说话,我们都可为社会进步付出自己的努力。街头巷议的涓涓细流,终会汇成滚滚洪涛涤荡世间所有不平之事。
2013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