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庙滩镇一网吧老板黄某为了多赚钱,在网吧内摆放18台“老虎机”,从中牟利。近日,黄某因开设赌场罪,被谷城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2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2011年7月1日,黄某在庙滩镇黄畈路口开设了一家网吧。2014年5月,黄某购买了18台“老虎机”,放在网吧内供他人赌博。仅仅20天,黄某就获利1800元。去年7月21日,谷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将该网吧的“老虎机”查获。 法官提醒,“开设赌场”方式具有多样性,如上述案件的摆设“老虎机”,还有在网络建立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赌注等,都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罪的追究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