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家住大悟县的李女士打来电话,反映城区药店存在购买药品与小票药名不符、社保卡可以购买生活用品等违规现象。
4月8日,记者来到大悟县城区,在长征路某药店,在没有出具任何医师处方的情况下,购买了一盒8块钱的修正牌阿莫西林胶囊,购药结算单上写的是“阿莫西林”,然而在距离不到100米的另一家药店,记者购买了同样规格的该种药,销售价格却是10元,销售人员也没有要求出示医师处方,结算单上显示的却是“维A酸”。
同样的药,价格不一,药名也不一致,记者带着疑问来到了西岳大道某药店,还是在没有出具医师处方的情况下成功又购买了一盒同样的药,结算单写的是“阿米卡星”,销售人员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从2004年7月1日开始,我国实行了抗生素限售令,像阿莫西林这类抗生素药品必须在出具医师处方的前提下才可销售。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还发现每个药店都摆放着大量米油、牙膏、卫生纸等生活用品,只需刷卡即可购买。
最后,记者刷社保卡18元购买了一袋洗衣粉,然而结算单上它摇身一变,变成了一盒“维A酸”。
国家规定,社保卡所购买的药品必须是由国家设定的《医保目录》中规定的药品,其他物品不允许用社保卡刷卡购买,各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都不允许擅自扩大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像这种乱象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管一管,让医疗保险基金真正用于医疗保障上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