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阳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周保汉同志任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樊城区委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樊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职务; 提名杨军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选,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魏国强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汉平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耀辉同志任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察评价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克万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吴传虎同志明确为市委政法委正县级干部; 陈玉全同志明确为正县级领导干部,试用期一年; 程敬荣同志任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提名为市教育局局长人选; 提名尚明洋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人选,免去其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毛洪波同志任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委员、主任,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海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物价局党组书记、成员、局长职务; 严 勇同志任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襄阳市支会会长职务,不再担任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罗毓然同志任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党组书记、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襄阳市支会会长,提名为市商务局局长人选,免去其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不再担任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职务; 李 晟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不再担任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林芳立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委委员,免去其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委员,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郑玉清同志任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提名为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人选,免去其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汪厚安同志任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书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书记,提名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人选,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委委员职务; 吉 虹同志任襄阳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免去其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杜道中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襄阳日报社党委书记、委员、社长职务; 王正强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襄阳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委委员职务; 张 晓同志任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市农业委员会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陈祥文同志任枣阳市委委员、常委; 陈 强同志任南漳县委委员、常委; 陈主科同志任谷城县委委员、常委; 王 彦同志任襄州区委委员、常委; 章雪峰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齐兴旺同志任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法治襄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枣阳吴店工业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职务; 朱守强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明山同志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市农业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熊星同志任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其原任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王国民同志任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其原任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刘刚同志任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林同志任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尚国庆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孙光武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俊同志任枣阳市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免去其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张洪涛同志任保康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樊城区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郑同文同志任襄州鹿门风景名胜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建国同志任襄州双沟工业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红洲同志任樊城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枣阳市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枣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潘世国同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雷同志枣阳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姜林同志南漳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熊鸿同志谷城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李延庆同志襄州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陈文同志襄州双沟工业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职务,保留副县级待遇; 免去刘国传同志襄州鹿门风景名胜区党委书记,保留副县级待遇; 免去王慧敏同志襄州鹿门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建斌同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徐发安同志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副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 免去肖练武同志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