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一名刚拿驾驶证不到半年的新手,竟然在废品收购站买了一辆悬挂假牌的报废车上路,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车辆被扣留,驾驶员面临被罚款50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重处。 当日上午9时许,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结束早高峰执勤后,驾车巡逻至城区沿江大道加油站路段时,发现一辆小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车上载的多根钢管架在驾驶室顶部犹如“多管炮车”,民警立即示意让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一边指出驾驶员载物的危险性,并要求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自称放在家里没有带,民警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小货车悬挂的“鄂CC3(略)”号牌破旧且安装的螺丝帽是一般普通螺钉,民警初步判断该号牌有假牌的嫌疑,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得知,该号牌网上不存在,随后民警将车辆暂扣。在民警将驾驶人带回中队接受调查途经一红绿灯路口等待红灯时,驾驶人乘民警不注意跳下警车逃跑,民警随即追至一小区院内将其抓获。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姓史(河南淅川人,住丹江口市城区),持有C1驾驶证。据其交代,其驾驶证是2015年1月份才取得的,因自己个体户需要车辆拉一些必需的材料,就在城郊一个废品收购站购买一辆无任何手续的小货车,车辆上所悬挂的号牌也是随车的,所以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行驶。当民警带其到中队调查时,史某为了逃避处罚,就在警车等待红绿灯减速之际,跳车逃跑,经民警批评教育和宣讲交通法规后,史某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最后,我们再次警告那些置法于不顾、铤而走险的驾驶人员:报废车辆上路危害大!首先,容易诱发交通事故。由于报废汽车车况本身比较差,加上超期服役,安全系数极低,远远达不到安全运行技术的要求,另外驾驶报废汽车的人员安全意识相对淡薄、投机取巧心里严重,总希望以最低的成本换取最高的经济效益,总是希望能躲避交警的管理,由此出现的违法行为往往比较严重,直接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其次,给交通事故侦破工作增加难度。由于大部分报废汽车无牌无证,或是乱套车牌,没有车辆保险,车辆交易频繁且不合法,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法快速得到车主信息,使得受害方得不到合法的赔偿,往往是一逃了之,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受害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给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 再次,压缩了新车和二手车的正常销售。报废汽车废而不死,违背了社会经济“新陈代谢”自然规律,冲击新车销售市场,制约了汽车消费的增长,不利于我国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黑市交易更是破坏了二手车市场经济的法规。 最后,污染环境影响大众身心健康。报废汽车耗油量大,噪音刺耳,特别是尾气排放严重超标,势必造成环境污染,给大众的身心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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