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东楚) 
近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红色通缉令,全球追缉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
百人名单中,有6人案发湖北,其中1人案发黄石,且为两名女性中的一人。
她叫王诚建,上海黄石航运营业部财务人员,涉嫌罪名为贪污,2005年5月潜逃美国。王诚建是6人中年龄最大的一个,身份证信息显示其今年61岁,外逃时间已达10年之久。
王诚建是谁?你可能不知道,但其丈夫李东来,一些人应该还有印象。
李东来,原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正处级),2006年7月7日,因犯贪污罪被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财产37万元人民币。 公款买房,据为私有 王诚建外逃,与丈夫李东来的贪腐案有直接联系。
李东来,中专文化,1992年11月任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时,年仅40岁。
1993年9月,上海黄石工业经销公司投资20万元,申请开办“上海黄石航运营业部”。经工商机关登记注册,李东来为该营业部法人代表,企业以全民国有性质对外从事民事活动。
1996年5月,李东来决定以航运部名义和资金购买办公及职工用房。同月27日,王诚建将航运部公款4.1万元转账至上海界龙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界龙公司)。1998年元月21日,王诚建又将航运部公款48168元转账至界龙公司。房款付清后,李东来、王诚建以女儿名义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
就这样,“单位购房”成了私人财产。
1996年10月,李东来、王诚建如法炮制。先由李东来决定以航运部名义在郊外再购买一套房屋,再由王诚建将公款70976元转账至界龙公司。界龙公司交付该房屋后,航运部也曾将此房做办公室使用过,但2004年1月,李东来又以其女儿的名义办理了该房的房屋产权证。2004年11月5日,李东来将该房以58.4万元的价格出售,售房款据为己有。
2003年9月,上海黄石航运营业部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李东来作为该部法定代表人,未将这两套住房过户到主管部门名下。
这一行为,被视为其贪腐的重要证据,在日后直接断送了他与妻子的前程,并改变了一家人的命运。 东窗事发,仓皇外逃 一名不愿具名的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李东来“能力强”,一度被认为“前途不可限量”。落马后,许多人为之惋惜。
1996年,上海“丰裕路”更名为“黄石路”,背后的重要推手就是李东来。
这条路,如今仍是黄石在上海的重要名片。
此外,2003年,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还曾被评为“上海市双服务优秀单位”。
但有了成绩后,李东来的心理起了变化。
2004年9月,李东来离任前夕,“考虑到自己对黄石市所作的贡献”,且离任前因回访有关单位所借的6万元公款难以冲平,他以上海联络处的名义草拟了一份“奖励决定书”,该决定书无文号,无发文对象。文书内容是“现根据领导意见,对李东来奖励‘黄石路名’5万元,‘双服务优秀单位’1万元,共计6万元”。李将该文书交给出纳,出纳将该账做入另一份记账凭证中。李东来声称,此项资金用于同其他单位交往的“业务费”,但他不能说明这6万元资金的明确去向。
2005年5月,李东来被双规后,王诚建仓皇出逃,时年51岁。10年后,她的名字出现在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的红色通缉令中,涉嫌罪名为贪污,外逃所持证照信息G11361854,可能逃往国家和地区是美国,红色通缉令号码A-400/1-2015。
2006年7月7日,李东来贪污案在黄石港区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定,李东来犯有贪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财产37万元人民币,追缴违法所得37万元人民币。 患病期间,公款买药 据公开消息显示,2001年4月,王诚建因患乳腺癌住院治疗。2002年12月,她以黄石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职工身份办理病退手续。
在报销医疗费时,李东来、王诚建又一次打起公家的主意。
王诚建到上海黄石航运营业部上班后,被原单位除名。原单位拒绝为她报销相关费用,双方为此闹到法院。
2003年4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决原单位支付王诚建在2002年6月至2003年2月期间医疗费的90%及病假工资;2004年10月,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原单位支付王诚建2003年11月至2004年9月的病假工资及医疗费。
按理说,王诚建的医疗费问题已经解决,可她仍不满足。
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李东来分三次购买了共计价值23580元的“双灵固本散”药品,交给王诚建服用。此后,李东来将上海市医保局、黄石市医保中心明文规定不属报销范围的“双灵固本散”药品费用在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全额报销。 笔迹鉴定,锁定罪证
王诚建的外逃,给李东来一案的办理曾带来很多困难。
在“维普期刊”上,一篇刊载于《刑警与科技》2007年第三期的文章《从李东来贪污案看文字鉴定的证据作用》,详细说明了该案证据收集和确定李东来罪证的情况。
办案人员虽然查出王诚建分几次从上海黄石航运经营部转账支付了总计287608元的款项到房地产开发公司,但由于王诚建已潜逃至美国,无法取得有效证据。
李东来否认自己对此知情,称一切都是王诚建自行操办,自己从未过问,更不清楚王诚建动用公款购买房产,企图逃避自己的责任。
由此,查清李东来是否参与购买商品房过程,是否知情尤为关键。
2005年10月23日,黄石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对该案涉及的16份《合同》、《协议》上签名字迹进行鉴定。又从李东来平时所记的笔记本及王诚建写给省、市领导的两封信提取样材。经认真分析16份检材上的字迹分别系两个人的笔迹,《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纪要》、《住房抵押合同》、《居民购房借款申请书》、《购房组合贷款审批表》、《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证明》、《居民购房借款合同》等共计9份检材系李东来书写,其余7份系王诚建书写。
通过对本案检材进行笔迹鉴定证明,该案书证中大量签名系李东来亲笔所写,李东来声称自己对此毫不知情、都是王诚建一手操办的谎言由此不攻自破。最终法院采信“笔迹鉴定”,成为该案的一项重要证据。
文章还介绍,李东来另有3处总值372.9万元的房产来历不明,其中别墅1幢面积296.7平方米,价值2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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