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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农民为灌溉打伤乡邻 提醒:应及时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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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服务奖章

IP属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2015-4-25 22: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掇刀两农民,因农田灌溉问题与乡邻发生矛盾,将对方打成轻伤,不仅赔了钱,近日还被判刑。审理此案的掇刀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现在又到插秧用水的季节,各基层组织应及时化解农民用水矛盾。  40多岁的杨某耀住掇刀麻城农村。去年4月22日下午,杨某耀在同组村民彭某家门前路段,因农田灌溉与彭某产生矛盾并发生口角,用拳头将彭某左肋打骨折。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属轻伤。案发后,杨某耀赔偿了彭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杨某耀今年2月被提起公诉。社区矫正机构对其进行非监禁刑社会调查后,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
  无独有偶。50岁的蒋某林住掇刀团林农村。去年10月1日上午,蒋某林在本组农田边,因农田灌溉与村民邓某产生矛盾,持铁锹将邓某打伤,造成其左侧两根肋骨骨折。经鉴定,邓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案发后,蒋某林已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今年3月,蒋某林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近日,掇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某耀、蒋某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其如实供罪,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杨某耀、蒋某林到所在社区接受社区矫正服刑。
  审理此案的法官提醒说,又到插秧的季节,农田灌溉成农村矛盾的焦点,各基层组织应加强这方面的监控、调解。(记者汪兵洋 通讯员王凯瑞)
  原标题:两农民为灌溉打伤乡邻获刑
  法官提醒:又到插秧季,各基层组织应及时化解农田用水矛盾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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