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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市社会救助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将采取措施,夯实临时救助制度。
一是扩大救助范围。将遭遇突发性灾害、意外伤害、突发重特大疾病、因子女上大学费用负担过重等纳入救助范围;二是创新救助方式。除传统现金救助外,增加实物救助、服务救助;三是明确救助标准。按照申请对象困难程度实行实行分级、分类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四是建立工作机制。全市统一实行“一门受理、协调办理”、社会救助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并规定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临时救助资金的,除追缴冒领款物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追责。
近年来,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在解决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救助问题时依旧存在“短板”。临时救助的实施,在社会救助体系中将起到“补短板、扫盲区”的兜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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