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iphone111 于 2015-5-9 09:30 编辑
违法选举的背后
祝华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海选中意中人张姣珍与政府公职王晓明的期望相距甚远,只得了241票,而另一主任候选人柳谷玉364票。于是柳便成了王晓明同志的眼中钉、肉中刺,后来的几天中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景,暴力、威胁、恐吓,企图使柳就范。其结果柳还是状告到了市有关部门。王晓明同志利用职务的便利,软硬兼施,最后几番讨价还价后,于11月13日给了柳一万元的封口费。 责任尚未厘清之时,出资一万元现金试图对此事进行一个了断,让人疑窦丛生。名不正言不顺的一笔钱,如何裁断得了此事。这是什么钱?如果是为了使张姣珍能选上村主任而出钱,那为什么?张姣珍什么人?值得政府出钱为她买官,如果是对王晓明先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担当,大可不必,按选举法规定的程序,让柳谷玉参选就可以了。都知道行政过错光有钱的代价没有责任代价也是说不过去的。再说,钱从何来,肯定不可能是财政买单。 不管谁出钱,怎么出,政府个别领导根本没考虑,只要能把事摆平,怎么掏钱都可以,至于事件本身所承载的真相,是非曲直,法律道义往往忽略不计。 尽管此协议属非政府行为:然而选举过程中的权力滥用,知情者各有解读的后果,必然以公权、信用继续透支为代价,上级政府岂能容得了这等不明不白的糊涂账,面对负面影响,一味拖延捂盖子,只想解决“麻烦”不去解决问题,有损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祝华村村民 曹锋 201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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