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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张金镇祝华村2014年换届选举真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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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5-5-9 09: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iphone111 于 2015-5-9 09:30 编辑

违法选举的背后

祝华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海选中意中人张姣珍与政府公职王晓明的期望相距甚远,只得了241票,而另一主任候选人柳谷玉364票。于是柳便成了王晓明同志的眼中钉、肉中刺,后来的几天中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景,暴力、威胁、恐吓,企图使柳就范。其结果柳还是状告到了市有关部门。王晓明同志利用职务的便利,软硬兼施,最后几番讨价还价后,于11月13日给了柳一万元的封口费。
责任尚未厘清之时,出资一万元现金试图对此事进行一个了断,让人疑窦丛生。名不正言不顺的一笔钱,如何裁断得了此事。这是什么钱?如果是为了使张姣珍能选上村主任而出钱,那为什么?张姣珍什么人?值得政府出钱为她买官,如果是对王晓明先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担当,大可不必,按选举法规定的程序,让柳谷玉参选就可以了。都知道行政过错光有钱的代价没有责任代价也是说不过去的。再说,钱从何来,肯定不可能是财政买单。
不管谁出钱,怎么出,政府个别领导根本没考虑,只要能把事摆平,怎么掏钱都可以,至于事件本身所承载的真相,是非曲直,法律道义往往忽略不计。
尽管此协议属非政府行为:然而选举过程中的权力滥用,知情者各有解读的后果,必然以公权、信用继续透支为代价,上级政府岂能容得了这等不明不白的糊涂账,面对负面影响,一味拖延捂盖子,只想解决“麻烦”不去解决问题,有损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祝华村村民   曹锋
201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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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5-5-9 09: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祝华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
选举再起风波

2014年11月4日祝华村村民在推选自己的“当家人”时,又一次推选出老副主任(第七、八届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柳谷玉同志为第九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本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推选,没曾想却违背了总支书记王晓明同志的初衷,他的意中人祝华村党支部新任书记张姣珍在海选中落选,致使王书记在后来的日子里如坐针毡,利用职务之便,千方百计要剥夺竞争对手柳谷玉同志的参选权。
11月7日,王晓明书记托人找柳谷玉同志谈话,责令其退出选举,可以用钱补偿。可柳直意要参选,王见软的不行并来硬的。找人威胁柳及其家人,要柳谷玉过年之前准备棺材,黑白两道同时施压。另11月9日,总支书记王晓明和祝华村新任党支部书记张姣珍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宣布主任候选人柳谷玉在职时开支过高,海选中拉票,取消了柳谷玉同志的候选资格,从参会人员陆续进场到散会不足10分钟,没有讨论,没有发言,至始至终只有王大书记的声音。是的,《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11修订)》规定,应该对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但是候选资格审查的资格是村民选举委员会,不是你王晓明同志,再者进行资格审查不是针对哪一人。说柳谷玉同志在职时开支过高,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柳谷玉同志作为村委员会副主任,不是一把手,开支权不在手,而是书记、主任把握,不合理的开支,你们可以不予报销,既然报销了,说明合情合理,又怎能说过高?至于说拉票,更是无稽之谈。
次日(11月10日),王书记授意新任党支部书记张姣珍(另一主任候选人),副书记曹小平召集村民小组组长做伪证,说柳谷玉同志在海选中拉票,这一点柳谷玉同志在四组组长周绪国、五组组长毛德峰处已得到证实,周毛二人均称张、曹二书记强迫签字,二人还反过来为柳谷玉同志出具了证明。倒是张姣珍同志作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组织指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祝华村六组坐阵拉票,其三叔张家良、堂哥张永焕在四组为其拉票、王晓明书记以政府的名义为其宣传、拉票,说什么政府要求书记主任一肩挑。“两委”权力集于一身,虽避免工作中的衔接不力造成的工作不到位,但同时为村官腐败提供了便利。“十个指头有长短”,并不是人人都具备一肩挑的能力,再说既然要求书记、主任一肩挑,何必要让村民选,走过场有啥意思呢?糊弄百姓,是否有损党和政府形象。
从小小的一次海选就可以看出,总支书记王晓明同志、村支书记张姣珍同志在选举工作中滥用职权,营私舞弊,公然挑战法律、法规尊严,既体现出二人工作能力的不足,更表现二人对法律、法规理解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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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5-5-9 09: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潜江市张金镇祝华村一普通村民。2014年10月至11月间,我参与并目睹了祝华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其选举过程并没有严格执行省、市各级党委的纪律要求。对此怪象,有村民先后多次向省、市有关部门或领导进行了反映,希望还祝华风清气正、还社会公平正义。但时隔四月之久的今天,仍调查未实,处理未果。为此,本着履行一名普通公民的义务和责任的我,现将各方材料重新梳理成章,反映呈上,以便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换取党风清明、政纪廉洁。
张金镇祝华村“两委”换届选举,严重违反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在2014年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四个一律”纪律要求的通知》,主要责任在镇驻村干部王晓明同志工作不作为,无视党纪国法,视选举为儿戏,助长宗族观念,拉帮结伙,在党员和村民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其主要表现如下:
一、暗箱操作,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
在2014年10月18日选举村书记之前,王晓明同志为了使张姣珍能当选为村支部书记,亲自找曹小平的父亲曹吉芝老人许诺,意思是只要曹家父子投选张姣珍的书记,其子曹小平可获张家所有支持者的副书记票,其次找张永清同志承诺,张姣珍当书记后,其媳妇苏萍可接替张姣珍的妇女工作。结果张姣珍以11票(祝华村党员23人)成为书记候选人,曹小平为副书记候选人。
二,以暴力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014年11月4日,祝华村村民通过海选,推选出老副主任(第七、八届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柳谷玉同志为第九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得票364票),而新任书记张姣珍则以241票落后于柳谷玉。为了使张姣珍当选村主任,王晓明于11月6日托人找柳谷玉谈话,责令其退出选举,以后可以用钱补偿,可柳执意参选。王晓明于是来硬的,找人威胁柳及其家人,要柳过年之前准备好棺材。次日,柳被通知到镇民政办公室谈话,其间有党委委员蔡江春。蔡对柳说:“镇党委要求书记、主任一肩挑,望你自动放弃。”柳认为书记、主任一肩挑还选什么,直接任命不就行了。蔡说这只是走过场,老百姓懂什么?11月8日,王晓明先后两次打电话柳说找他有事,柳不去,于是王带人乘车到柳家砸坏了柳的房门,并恶狠狠的威胁:“把你家的房子拆了都没有人敢找我们赔。”柳向派出所报警,派出所知道是王晓明所为也置之不理。11月9日王晓明正式通知柳,称柳在选举期间走访拉票,违反了省换届选举“十个严禁、四个一律”的纪律规定,撤销了柳的村主任候选人资格。原来,王晓明早已授意张姣珍、曹小平二书记找个别村民代表小组长作了伪证。其中就有四组组长周绪国、五组组长毛德峰、七组刘荣松等人。
三、简化、更改法律法规规定的换届选举程序
在2014年11月18日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王晓明为了能使在海选中不如意的张姣珍当选为村主任,首先是巧妙安排候选人。主任候选人:张姣珍、倪平华(张姣珍小爷的结拜兄弟);副主任候选人:郑同海、陈恭禄(张姣珍的亲妹夫)。其次是有意安排张姣珍的亲属负责村民填写选票。三组负责监发票的是郑堂新(张姣珍妹夫的四爷);四组张家良(张姣珍的四爷);二组是祝华村最大的一个组,由王晓明亲自监发票。他与二组组长毛昭文配合一人发票一人代写。居然几百张选票全部填写一样,都是选同一栏的候选人。因为毛昭文的儿子毛大滔要得益于王晓明竞选村委会委员。在这些人的操控下,一人可以填写多张、甚至几十张选票。他们还时常提醒,你可以替某人代写。按他们的意愿填写就给一大叠票,违背他们的意愿,就说别人的票拿多了要收回。见此情况三组村民郑承志、四组村民黄昌富当时就愤怒指责,并掀翻了写票处的桌子,三组村民曹汉林、四组村民周纯文等义愤填膺撕了自己的选票扬长而去。计票时,有村民发现有一大叠选票整整齐齐在票箱底部拿出完全是一人填写。村民龚本春当场指证,王晓明同志就在当场,任凭龚本春通妈捣娘没有理睬。此次选举,没有人知道发了多少票,收回多少票,登记的选民是多少,参加选举的选民是多少。这些法律规定的程序都没走,共产党的政府官员就是这样玩弄了他的子民。
四、违纪违规,在村民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2014年10月村支委选举后,新任书记张姣珍在张金家常饭店宴请有功之臣王晓明和投她票的党员。王晓明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无视中央三令五申的纪律,堂而皇之坐了上位,与进餐者称兄道弟。在灯红酒绿中,王晓明接受了一杯杯的道谢美酒,倍感官者的荣耀。
五、利诱检举、控告换届选举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
2014年11月10日,柳谷玉被剥夺被选举权后曾揭露了祝华村的选举内幕,申诉自己被王晓明威胁、欺骗、诽谤中伤,强迫个别村民代表、组长做伪证等不法手段的事实,状告到潜江市有关部门。期间王晓明等对柳谷玉连哄带骗威胁加利诱于11月13日出资一万元,才得已把柳从潜江接回家摆平了柳的上访之事。可见,党纪国法在王晓明同志的眼中如此的苍白无力。
综上所述,在祝华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中王晓明同志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其行为性质严重违反了“十个严禁”中的1至7条,影响恶劣,这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宣战。中国是法治国家,我们呼吁要法治、不要人治。
盼回音,给说法。


祝华村村民曹锋  13451134646
201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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