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32em] 近日,市政府将2014—2015年度冬春救灾资金157.245万元全额下拨到各乡镇办场区园,主要用于安排我市春荒期间0.7万余户受灾群众和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自去年以来,我市遭受了多次自然灾害,特别是今年4月,遭受罕见的持续性低温降雨天气,导致部分农房倒损,小麦、油菜等农作物渍害、病害严重。为安排好受灾群众和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市政府下拨各乡镇办场区园春荒救灾资金。各地根据已上报的救助户数,结合实际,分类实行救助,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张榜公示、民政办审核、乡镇政府审批、二次公榜、报市民政局备案”的程序,按照一、二、三类对象每人分别不低于180元、110元、60元的救助标准,用社会化发放方式将救助资金于近期分别足额打到救助对象“一卡通”上,确保救助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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