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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新闻网讯 5月8日,潜江市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
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1、2013年,市科技局违反规定,以加班补助名义,为全局29名职工发放补贴共计7.1616万元。张友平作为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科协主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市纪委给予张友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免去其所任职务。
2、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市婚姻登记处违反规定,用佳欣婚姻服务中心资金给本单位11名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助共计18.21万元。市纪委给予市婚姻登记处主任、佳欣婚姻服务中心法人代表谭超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婚姻登记处副主任董家根党内警告处分。
二、违规宴请问题
3、2015年1月3日,潜江经济开发区信心村党支部书记王育凯违规为孙女举办周岁宴,共设宴18桌,接受非亲属12人所送礼金2300元。开发区纪委给予王育凯党内警告处分。
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4、2010年上半年,江尚兵在担任潜江经济开发区信心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该村2组至3组村级公路承包人所送礼金2000元。开发区纪委给予江尚兵党内警告处分。
四、公款旅游问题
5、2004年12月至2014年8月,市剧院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设置“小金库”19.8803万元,其中2.3304万元用于组织职工公款旅游。市纪委给予市剧院党支部书记吴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剧院副经理刘兰昌党内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市剧院经理程国庆行政记过处分。
五、公车使用管理问题
6、2015年清明节前夕,按照工作安排,市畜牧兽医局拟在清明节期间使用3辆公车,并要求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吴操将使用公车情况上报市农业局。由于吴操工作疏忽,将公车使用情况报备错误,导致市畜牧兽医局公车使用情况与报备不符。市畜牧兽医局党委给予吴操行政警告处分。
7、2015年清明节期间,市林科所工作人员胡勇刚在未向单位报告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车到火车站购票,违反了公车管理规定。市林业局党委给予胡勇刚行政警告处分。 中共潜江市纪委 潜江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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