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陈子才/文 熊峤/摄)昨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净化交通环境,市交巡警支队决定从6月1日起至今年8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摩托车、三轮(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您的车属于摩托车、三轮(四轮)电动车范围吗?您想知道哪些行为是重点整治对象吗?哪些行为会遭罚?别着急,市交巡警支队给出了这样一个范围,市民朋友可以对照看一看。
整治重点 无牌无证无保险加遮阳蓬
根据此次集中整治行动部署,整治的重点是: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封闭型四轮电动车。
其中,电动三轮车、封闭型四轮电动车包括残疾人代步电动车、老年人代步电动车、旅游观光电动车等。电动三轮车又包括电动三轮摩托车、轻便电动三轮摩托车。
民警解释,电动三轮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并具有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
轻便电动三轮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并具有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当不带驾驶室的电动三轮车的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KG或带驾驶室的电动三轮车的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KG时,应归于三轮汽车范畴。
而整治的重点行为有:两、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加装遮阳蓬、违法载人,非法拼装等交通违法。
多个违法行为 将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6月1日至8月底,全市各辖区大队、机动大队都将组织专班开展集中整治。”民警说,集中整治行动将于6月1日起正式开始,持续3个月。
民警介绍,在查处过程中,民警将充分查实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处罚的情形;对此类车辆驾驶人具有多个违法行为的,警方将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如果市民在处理交通违法过程中,对车辆类型、性质有异议的,警方将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车辆类型鉴定。
对于依法扣留的车辆,市民如果能够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在以书面形式承诺不继续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后,警方将发还车辆;如再次被查处,警方将依法处理。
如果市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不予发还,而对于非法拼装的电动车辆,警方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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