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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晚报:沙洋男青年王某为庆祝自己生日,开了一间麻将房,与朋友在房间内吸食毒品。近日,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12月30日凌晨,沙洋水陆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男子独自在街上行走,形迹可疑,遂上前盘问,得知该男子为龚某。在盘问过程中,细心的民警闻到其身上有一股麻 果的残留味,便将男子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男子百般抵赖,当民警将其尿检呈阳性的结果摆在其面前时,龚某终于低下了头,交代了其和朋友王某、张某、杨某等人吸食毒品的事实。随后,民警将王某等4人带至派出所。经检测,三人的尿检均呈阳性。在随后的讯问中,民警发现出资开房的王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立即立案侦查。
原来,去年12月29日是龚某朋友王某的19岁生日。当日上午,王某、张某、龚某在沙洋城区建设街菜场旁一早餐店过早时商量买点麻 果吸食。随后,王某出资 100元,张某出资60元,由张某骑摩托车带龚某去买麻 果。过了沙洋大桥,龚某在桥右边一家铝合金门店二楼上的赌博机室内找一个叫“大军”的人,以50元每颗的价格购买了3颗麻 果。买回麻 果后,王某、杨某、龚某、张某等人来到一旅馆,由王某出资60元开了间麻将房。因龚某和旅馆老板认识,旅馆老板没有进行登记。尔后,王某、张某、杨某、龚某在房间内将3颗麻 果吸食。当晚7时许,他们下楼到沙洋县河街的一餐馆吃完晚饭后又回到旅馆打牌,龚某于当晚10时许先行离开。去年12月30日凌晨1时许,王某打电话叫龚某送150元的麻 果来,龚某找“大军”又购买了3颗。由于旅馆已经关门,龚某将麻 果从门缝递给王某后走了,王某给了龚某100元。之后,王某、张某、杨某三人在房间内将3颗麻 果吸食。龚某在离去的途中恰好碰到了派出所巡逻的民警,案件由此揭开。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为他人提供吸食毒品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王某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遂对其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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