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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招募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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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交警大队网络发言人,电话:0719-52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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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5-7-7 16: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交警在线 于 2015-7-7 16:14 编辑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市交通秩序,杜绝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道路交通管理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知荣辱、重礼仪、讲文明的良好风尚,扎实推进丹江口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体系,规范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培育和壮大交通管理社会化力量,促进我市文明交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驾协决定建立丹江口市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是指通过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吸纳所有热衷于推动文明出行的社会成员以自愿注册的方式有组织地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协助构建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促进城区交通拥堵缓解的公益行动。文明交通志愿者是指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利用自身知识、技能、体能、时间等,从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个人。丹江口市文明交通志愿者行动的目标是:通过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关注交通安全,参与交通管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改善社会交通安全环境,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志愿服务组织形式
    为加强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协调组织工作,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驾协联合成立丹江口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导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丹江口市驾协,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丹江口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在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志愿者招募注册
    文明交通志愿者的招募要与警校(企)共建、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工作、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文明交通注册志愿者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2、年龄在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3、热爱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具有奉献精神;
   4、具备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二)注册程序
   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为交通志愿者登记注册机构。
  1、申请人可以通过“水都网”网站下载《丹江口市文明交通志愿者登记注册表》填写申请注册。
  2、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汇总。
   3、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员进行终审,审核合格的登记在册,并编制统一管理服务号码,纳入丹江口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序列,并向申请人颁发“丹江口市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证”。
   四、志愿者培训教育
    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教育。培训教育分三个层次:
    1、志愿者提请注册时,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应向志愿者分发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应知应会知识,告知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相关知识和活动风险提示。
    2、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利用丹江口市水都网站等平台适时开展交通志愿者网上培训和知识测试。
    3、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注册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者定期实施针对性的岗前培训。
    五、志愿者权利与义务
    各登记在册的文明交通志愿者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社区、企业、农村、家庭、学校)、“文明交通随手拍”活动、“交通设施啄木鸟”行动、排堵保畅创意征集等载体,引导市民参与志愿服务体验,争当文明交通的宣传员、劝导员、监督员和策划员。
    (一)文明交通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各项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培训;
    3、对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4、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5、自由退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组织,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
    6、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文明交通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相关规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各项任务;
    2、自觉维护交警和志愿者的声誉、形象;
    3、不得以文明交通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5、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志愿服务保障与激励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是一项光荣而繁重的工作,需要志愿者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导小组将提供以下保障与激励。
   (一)工作保障
    1、发放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证;
    2、提供志愿者帽子和文明劝导旗子;
    3、向服务队授旗(牌)。
   (二)评价激励
    1、以志愿服务时数和价值累计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价,计划每月评先一次,分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
    2、对受到奖励荣誉称号文明交通志愿者,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文明办、交警大队、市驾协要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作为服务社会、维护和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重要内容,主动承担起当地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筹备等工作,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督导,狠抓落实。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开展检查、指导,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市驾协付丽明,联系电话:5226147。


丹江口市文明办、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丹江口市驾协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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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东莞市 2015-7-7 16: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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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5-7-8 11: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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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 2015-7-8 21: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在线工作做的很到位,网络发言及时点赞,细节问题不漏洞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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