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来,我市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推力,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成为一种新常态。 市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始终严字当头。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为主抓、系统抓、务实抓。坚持每月专题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汇报,在工作安排上亲自部署,在工作落实上严格要求,先后多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市委旗帜鲜明地牵住“牛鼻子”、抓牢总根子,一波接一波地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市委常委会每月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常委坚持集体参加市纪委全会以及市纪委组织的重要活动。今年1月和7月,市委常委会两次专题听取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汇报,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始终坚持第一时间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去年10月和今年6月,市委班子成员两次带队到各县(市)区督导调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市委常委会作专题报告。2013年10月和今年5月,市委两次组织市“四大家”领导集体参加全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并率先接受警示教育,体现了市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强烈担当意识,也给全市上下做出了示范和表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在行动。市委根据部门不同职能,确定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目标,落实到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身上。各级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同志在抓严抓细抓深抓实上下功夫,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市上下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强大合力。 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严格责任追究就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最强有力的措施,也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 去年11月以来,我市明确市直各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应承担的职责。按照“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突出问责”的原则,以“全覆盖、无遗漏”为目标,组织市直单位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一条实施意见为蓝本,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责任事项开展自查清理,编制责任清单目录。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责任清单“对号入座”,照单倒查追责,形成严格追责问责的高压态势。 牵不住“牛鼻子”,就必须“挨板子”。为了进一步增强问责刚性,我市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做到真兑现、硬挂钩。 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倒查和追责问责,严肃查处一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今年6月,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8起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8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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