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发生的一场邻里打斗,将南漳男子赵国富推上了被告席。因一份问题伤情鉴定报告,他在拘留所多呆了145天。昨日,赵国富向楚天快报记者透露,他将获得3.6万余元的国家赔偿。 去年4月8日,赵国富因放羊与邻居发生打斗。打斗发生后,南漳警方调查认定,赵国富“将他人打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而将其刑拘。赵国富提出申诉,襄阳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给出不一样的伤情鉴定结果,赵国富只是将他人打成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予以释放。因一份“问题”伤情鉴定报告,赵国富在拘留所多呆了145天(楚天快报曾报道)。 前日,赵国富收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书上说,经多部门介入,赵国富与赔偿义务机关南漳县检察院达成如下协议:一、南漳县检察院按照国家2014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支付赵国富赔偿金3.1万余元;二、南漳县检察院向赵国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支付赵国富精神抚慰金等0.5万元;三、3.6万余元支付后,有关赔偿部分全部结清。 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认为,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决定:南漳县检察院赔偿赵国富3.6万余元,并向赵国富赔礼道歉。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规定。 赵国富追问南漳县公安局——“给我道个歉,有这么难吗?” 奔波了近8个月,被冤枉多拘留145天一事终于有了结果,赵国富长舒一口气。昨日,他说:问题伤情鉴定报告是南漳警方作出的,这是一切麻烦的源头,从情理上讲,南漳县公安局也应该向他道歉。 被释放之后,赵国富多次找到南漳县公安局。但该局的说法始终如一,检察院既然批捕了,责任在检察院,赔偿应该他们赔。赵国富说,从法理上讲,赔偿义务机关是南漳检察院。现如今,市中院作出决定:检察院赔偿3.6万余元,并赔礼道歉。法理上的事了结了,但情理上的事还没完。 赵国富称,去年4月18日,南漳县公安局作出了一份伤情鉴定报告:我局指派/聘请有关人员,对龚某的损伤程度进行了鉴定。结果为:龚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这份问题伤情鉴定报告,是一切麻烦的源头。“我只需要南漳公安局给我道个歉,有这么难吗?”赵国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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