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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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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师在鄂州市为何总是受到歧视?没有尊严?多年来,鄂州市农村教师待遇一直与城区教师保持巨大差距。远的不说,已经不堪回首,就拿近几年来说。
1、2014年7月开始,城区教师发放了住房补贴、交通补贴,人均每月三百多元,农村教师没有。
2、2015年1月开始,城区教师发放了物业补贴,人均每月两百多元,农村教师没有。
3、城区教师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但农村教师执行的比例是基本工资的12%。农村教师比城区教师每月人均缴纳少三百多元,加上单位缴纳部分,公积金每月总额相隔六七百元。
4、岗位级别工资晋升,农村教师没有按政策执行。城区教师在2013年就已经到位。同等职称的城区教师比农村教师每月又多两三百元。
粗略算一下,相同条件下(教龄、职称相同)的城乡教师,月工资待遇(包括公积金)相差1000—1500元之间。
鄂州市不是小康城市吗?不是湖北省唯一城乡一体化试点地区吗?为什么小小一个鄂州,城乡教师待遇会有如此差别?问题出在哪里?是否应该追究相关领导不依法行政、在位不为的责任?是不是非要逼得农村教师罢课、走上街头才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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