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丹江口市公安局快速出警,成功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交通违法行为人周某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15年7月8日上午9时许,丹江口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丹江口市姚沟路江北车站对面公路上,有人非法载客营运,不服执法人员管理,无理取闹,影响极坏”接到报警后,110指挥中心立即安排大坝派出所快速出警处理,经过民警努力工作,快速查清了全部违法实事。交通违法行为人周某。男。丹江口市人,在大量证据目前,周某交代了全部违法实事。 经查:2015年7月8日上午,为了非法获利,周某置法与不顾,在车辆无营运证的情况下,驾驶红色“百事发”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9时许,在丹江口市姚沟路江北车站对面公路上被交警大队、市交通局运管所联合执法人员查获,执法人员依法对车辆采取中止营运措施后,周某无理取闹,先采取躺卧执法警车车底的方式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时间长达一个半小时。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周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交警大队温馨提示: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隐患重重!
电动三轮车驾驶者均是无牌无照,而且车主大多为老年人,驾驶水平、反应速度等都存在安全隐患,不少老年人以电动三轮车为谋生工具,成天在市区揽客,杂乱的车形、破旧的车体,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其次,由于绝大多数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十分薄弱,驾驶技能得不到保障,加上此类车辆装载能力、行驶速度与制动性能等安全技术要求不相符合,容易诱发交通事故。
同时,为招揽生意,电动三轮车经常停放在交通繁忙的城市街道,加之其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客货混装、争道强行、随意掉头、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经常发生,影响了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此外,电动三轮车肆意载客,没有办理相关证件,也不缴纳各项税费,破坏了公平的行业竞争。而且,由于均无牌,并不参加任何保险,发生事故后,逃逸率高,赔偿能力低。
安全第一切莫乘坐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个人安全考虑,不要贪图便宜,坚决不乘坐电动三轮车,最好选择乘坐公交车和正规公司的出租车,在遇到电动三轮车车主搭讪时,一定要回绝,同时建议向相关部门举报非法载客行为。
最后,我们警告提醒电动三轮主,交警部门正在严厉打击机电动三轮主非法载客行为,车主应该严格规范个人行为,更不能利欲熏心而从事非法载客行为。交警部门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条例,不仅要扣押车辆,还要处以高额罚款。
同时,我们会加大对机动电动三轮车上路的打击力度,严查非法载客行为,保障市民的乘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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