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挨着邻居围墙建厕所,邻居动怒打伤了建厕所的人,这起伤害事件中的伤人者、钟祥市冷水镇的孔某本月8日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 孔某和刘某为邻居,住房及院落仅一墙之隔。2015年2月,出门在外的孔某接到了母亲的电话,得知邻居刘某连同儿子、女儿一起在刘某家屋后,紧挨着自家围墙外修建厕所。孔某与妻子赶忙回家,发现刘某一家人正在自家房屋的南侧砌墙砖,孔某认为在这儿修厕所恰好会堵住自家门前的排水沟,开始同刘某争吵,极力反对刘某一家继续开工,并声称要推倒已完成的厕所墙体。见刘某一家仍未理会,孔某转身从家中拿出一把铁锹去铲厕所墙,试图用铁锹推倒厕所。刘某及其儿子、女儿慌忙阻止。混乱之中,孔某用铁锹将刘某头部打成轻伤。 案发后,孔某主动来到冷水派出所投案自首。 检察官认定,孔某因地界划分纠纷,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导致刘某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于近日以孔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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