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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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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5-7-23 10: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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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友“荆门痞子”所发《三甲医院荆门一医竟然出售过期药》一贴,荆门一医在此向广大网友作出如下说明:
一、事情经过:我院老年科护士于6月23日为患者蔡某(女,48岁,荆门市某药房经理)在住院药房领取辛伐他汀滴丸1盒、拜阿司匹林1盒及其他药品1盒。该患者当天已离开医院,病区护士多次打电话催促其来取药,患者于6月28日下午5点左右到病房取走3种药品。6月29日上午7点,患者发短信给其主治医生,称辛伐他丁滴丸为过期药品,要求医院赔偿叁万元,否则将在网上发帖。该患者提供的药品产品批号为130609,生产厂家为兴安药业有限公司。
二、荆门市药监局调查结果:荆门市药监局举报中心接到该患者举报电话后,于6月29日上午8点来我院现场执法,调查医院药房、药库以及住院科室所有辛伐他丁滴丸的在库情况。经查,医院药房、药库、病区均无该批号的药品。同时药监局两名工作人员还追踪调查了我院自2013年以来辛伐他丁滴丸所有的购进记录,均显示我院从未购进过批号为130609、生产厂家为兴安药业有限公司的辛伐他汀滴丸。(最终调查结论以荆门市药监局调查报告为准。)
针对该网友投诉,医院高度重视,已向相关部门报警,要求调查核实该盒药品(批号:130609)的出处。一经查实,医院将及时给患者回复。医院绝不姑息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也绝不姑息恶意中伤医院的行为。
医院已经向监管部门和当地警方报案,如果警方查明有人故意中伤医院,医院不仅按法律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将要求其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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