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农村教师在鄂州市一直受到歧视,没有尊严可言,地方政府始终把农村教师当成财政的包袱,农村教师待遇一直不能按政策落实,与城区教师保持着巨大差距。来自鄂城区、华容区、梁子区的农村教师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无人问津。下面列举近几年几件农村教师待遇得不到落实的实例,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督促农村地方政府落实有关政策: 1、从2014年7月开始,城区教师发放了住房补贴、交通补贴,人均每月三百多元,乡镇公务员也发放到位,但唯独农村教师没有。 2、从2015年1月开始,城区教师发放了物业补贴,人均每月两百多元,乡镇公务员也发放到位,但农村教师又没有。 3、城区教师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但农村教师执行的比例是基本工资的12%。农村教师比城区教师每月人均缴纳少三百多元,加上单位缴纳部分,公积金每月总额相隔六七百元。 4、城区教师在2013年就已经落实了岗位级别工资晋升政策,但农村教师到现在还没有执行。同等职称的城区教师比农村教师每月又多两三百元。 鄂州市号称小康城市,还是湖北省唯一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可为什么城乡教师待遇会有如此差别?地方政府说财政困难,可为什么单单掐掉农村教师应发的补贴,而公务员照发不误?非得教师走上街头才会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吗?领导们大会小会上喊着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可农村教师却得不到公正对待,基本待遇得不到落实,作为鄂州农村教师是何等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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