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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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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5-7-31 14: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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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渔场已于今年四月拆迁,双泉渔场的补偿标准是在名泉小区地段赔偿地皮自建房屋,据说开发商在名泉小区购买了6亩地用于安置双泉渔场和双泉六组村民,不够的就近安置,但是这6亩近四千个平方只安置了双泉渔场的十三户,想问一下掇发政府剩下的土地做什么用了?是不是掇刀政府用做他用?还是里面存在更多的猫腻?掇刀政府这种做法通过荆门市政府的批准吗?
而掇刀政府给双泉村六组(大泉)村民的补偿是按村民现有的住房300-1300元/平方货币补偿,而村民要以1050/平方的价格买地处偏僻的还建房,而一个户头只有两套指标,其中这1500元包括村民的安置、拆迁、搬家房屋装修的费用。双泉(大泉)村民大多数是三代同堂,一般家庭七八口人,按这个补偿方案好多村民要倒找钱才能住上安置房,按这样的标准好多村民的生存都有存在问题。征占地以后要修成高档小区,以后这里房价是被拆迁户补偿的五六倍,不知道掇刀政府是依据国家的什么法律法规补偿的?
荆门掇刀政府为什么是一样的征占地拆迁而不是一样的补偿标准?我们拥护和支持政府的拆迁工作,但政府拆迁补偿为什么不公开?为什么不公平公正对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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