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清理市场主体 市工商局开展全市市场主体清理行动,已清理处理各类停(歇)业和未开业市场主体51户。 此次清理行动以业务平台为基础,主要工作是摸清各类市场主体的设立和经营情况,做到逐户筛选、逐户登记,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在平台筛选的基础上,市工商局将未报送2013年和2014年年报的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系统中反映的辖区“异常”数据和已在各工商所登记造册的停(歇)业市场主体纳入清理范围,并将对所列清查对象逐户上门核查。 对经核查确属停(歇)业、未开业的市场主体,市工商局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其中,对核查发现的已处于停(歇)业或未开业状态,且经营者未失联但无继续经营意愿的市场主体,引导其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属于他人自行为申请人代办代领执照,但营业执照未实际交付申请人用于生产经营的,查实后依法终止其市场主体资格;对因某些困难而暂时停(歇)业或未开业、但仍有经营意愿的市场主体,安排专人指导其按期报送年度报告,并予以帮扶解困,促使其正常经营;对属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以及既拒不年报、又拒不注销的市场主体,将其按程序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或依法转入经营异常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