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文件精神,目前我市已放开10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介绍,放开的10项经营服务性价格为:土地登记代理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城市规划报建咨询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费、安防工程检测检验费、矿山在用设备安全检测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电气消防设施安全检测费、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服务费、信用评级服务费、数字证书认证服务费等。 市物价局表示,价格放开在于为市场创造公开公平环境,上述经营服务性价格放开后,经营者应当根据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通过协商,合理约定服务价格;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格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市物价局将依法加强对放开价格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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