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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不文明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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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山东省济南市 2015-8-5 18:37: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沙洋不文明拆迁

我们是沙洋县农胜社区胜利二街居民。这些天被一伙黑社会青年强迫签立拆迁协议。老百姓身处水深火热之中。
以孔华银为首的拆迁公司包揽了这次胜利二街的拆迁任务,孔华银为沙洋高坪人,这些年在沙洋以拆迁迅速、攻无不克著称,成为政府拆迁工作的得力干将。这几天,十多个身形彪悍、凶神恶煞的黑社会流氓挨家挨户的进行了“扫荡”。
他们仗着政府后盾,对老百姓们指手画脚、耀武扬威,根本就不给老百姓说话的机会,为了从中获取高额提成,想尽阴谋诡计,压低价格,但凡有老百姓提出异议就会吃进他们的拳脚。有户孤儿寡母不满他们的威胁,将门紧锁,他们便在晚上翻入后院,拿起菜刀和木棒恐吓家中的孩子,母亲极力反抗,却被他们拳脚相加,孩子惊吓过度从后院翻出报警,警察同志也是走了个过场不了了之。还有的老百姓家中无法翻入,他们就二十四小时堵住前后门限制老百姓的人生自由。至今,还有几户老百姓有家不敢回。此外,在安置房补偿方面,他们也提出霸王条款,强制老百姓还建到屋后金水湾的问题房。声称必须还建到指定位置,非要不可。他们如此行径,若不是政府授权,他们又怎么敢这样任意妄为。特别是在前年,周边村镇已经发生过老百姓集体自卫打死拆迁队员的事件,他们任然如此,我们不免为之汗颜。这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我们向沙洋县政府和金水湾商业开发商提出强烈抗议:
一、抗议县政府利用黑社会组织暴力拆迁。
二、抗议沙洋县政府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
1、没有向居民公布上级政府批准的合法拆迁许可文件。
2、在极大多数居民反对的情况下政府没有召开听证会。
3、没有公示评估机构名称。
4、县政府为达到商业开发的目的,打着道路建设的幌子强逼老百姓搬迁。
   三、抗议县政府与金水湾开发商勾结强制销售问题房屋。
   沙洋周边村镇,如林咀和农胜村三组都有可供选择的三个小区的安置房进行还建。唯独我们这里的老百姓被强制还建到金水湾的问题房屋,开发商的房子卖不出去就要强加与拆迁户,真是天理不容。
四、抗议县政府用低于沙洋县市场的房屋价格进行补偿。
我们这条街道的老百姓大部分都是没有正式工作的普通居民,长期以来他们都是依靠自己建起的住房和一楼的门面商铺出租经营为生,从年龄结构上来说都是五十到六十岁的老人占主体,对于这次搬迁,无疑是让他们失去了唯一的生存方法,今后他们的医疗和生活费从何而来。对于这方面政府没有给予合理的补偿。
在建筑主体货币补偿方面,每平方价格也是低于市场价格,商业一级地段和周边城中村长林社区的农村宅基地房屋价格一样,都是2400元/㎡,沙洋城区住房交易价格却为3700元/㎡,这样合理吗?



沙洋县农胜社区胜利二街全体居民   
                                          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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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5-8-6 11: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土部:征地拆迁必须依法公告补偿

                                                                                         发布日期:2015-06-25

       今天(6月25号)也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 今年土地日的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都说民以食为天,没有肥沃的土地就不会有人类的生存繁衍,可以说保护土地跟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郧文聚在中国之声直播间全天值班,就土地有关问题为网友一对一地答疑解惑,提供服务。记者代表网友向郧文聚副主任提问。
      记者:央广新闻热线每天都会收到不少关于征地、拆迁方面的听众反映的问题,很多人想弄明白,征地或者拆迁的时候,应该见到什么样的文件才是合法的,可以进行征地、拆迁,文件制定的标准是什么?上边应该写什么,大家怎么能够知道此次征地是一个合法的程序。
      郧文聚:群众要知道征地或者补偿是否合法,应该见到两个公告。公告按照法定程序来明确,内容跟要求都是明确的。第一个公告是征地方案跟补偿方案的公告,这个公告是其中之一,应该先见到这个公告。见到这个公告才真正的启动了后边的工作。征地之前,第一个公告就是方案的公告,相当于打个招呼,我们要征地了。第二个公告,等这个方案批准之后,叫征收土地公告。这两个公告都应该是书面形式来张贴、公布,所以见着两个公告才算是启动了程序。
      记者:刚才我们汇集了网友的意见,有人提到,说征地或者拆迁,他们谈到的是补偿的问题,补偿怎么有的高,有的低,这块儿地先被征,还有奖励。先征的比较高,后征的标准就降低了,可是有一些钉子户不搬,一直耗到最后,发现标准又高起来了。到底应该先搬合算,还是应该后被征地合算?补偿标准到底怎么制定?是什么标准?
      郧文聚:标准高低是法定,就是一个标准在这摆着。这个标准在落实的过程中是多元的补偿方案,所以可能有点差异。执行的时候要考虑一些激励的因素。早搬、快搬、晚搬、慢搬激励因素不一样,它在时间上表现出来一种差异。早搬的,我激励你了,实际上早搬的跟晚搬的可能也差不到哪儿去,因为早搬的得到了激励,晚搬的可能没有得到激励,所以钉子户未必能够占到便宜。按照法定的要求去办理,如果有意见可以反映,然后组织听证。
      记者:究竟这些补偿标准或者这些钱怎么分?分给谁?谁说了算,比如按照相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土地补偿款要分配到村民委员会这一级。到这一级以后,接下来怎么使用?怎么分配?谁说了算,按照各个地方的文件说了算,还是说要召开村民会议,老百姓自己说了算,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郧文聚:在这个问题上不是各个地方都有文件,还是有统一的法律规定。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关于地的款项,一个是关于地上的各种构筑物,或者青苗、树木这样的情况。关于地,这个权力比较清晰,如果征收土地,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力的一种转移,针对这个来给的钱,补偿款。另外一部分是谁家的房子,谁家的树,谁家的苗,很清楚,该给谁就给谁。关于补偿款怎么处置问题,地的补偿款,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使用权又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际上是三个权力层,比较复杂。为什么要经过集体,因为土地是集体的,集体的所有权的补偿应该由集体来共同决定,同时,再考虑到使用权每个权利人的承包权、经营权问题,这样才能把它处理的比较好。
      现在我们正在搞统一登记,就是把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把这些权力都说清楚,把它的归属说清楚,它的权利内涵说清楚。比如集体土地所有权,这个所有权的行使人到底是谁?应该说是这个集体,那集体是不是应该出一个法定代表人?谁是法定代表人,是我们选出来的,还是怎么定的?这个问题需要我们把它明确下来,才能够把这个问题加以彻底的解决。
      我们国家征地制度改革正在进行时,而且越来越清晰、越明确。为我们建立现代的治理或者现代的制度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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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5-8-6 09: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荆门市掇刀区双泉村6组在房屋征收时,没有征求公众意见;没有拆迁公告;没有公开补偿方案。强行要求被拆迁户填写“承诺自愿放弃一切物品所有权的《承诺书》。房屋征收价值补偿款涉嫌违反法律法规,什么情况下给予补偿、什么条件下补偿多少,拆迁户一点都不知情,都是由拆迁办单方面说了算。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300——1300元/㎡之间,低于村民房屋建造成本价,严重低于市场价,远远低于周边房价4000元/㎡的标准。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也是由拆迁人员说了算,补偿面积严重少于实际房屋面积,房屋内的装修、装饰一律不予补偿,青苗补偿费没有,农田庄稼不予补偿。权置换的安置房比起我们现在住的地段偏远很多,而且我们还要交1050元/㎡,装修、办证等费用我们还要另行承担,这显失公平。   
    在2015年7月以来,几十名凶神恶煞的社会青年,号称是拆迁办工作人员,他们无法提供相关的拆迁文件,他们采取欺骗恐吓手段胁迫村民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他们24小时在村里进行非法骚扰、限制村民人身自由,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不许外出,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地痞流氓在村民门口烧纸钱祭拜活生生的户主,用石头砸村民的房子,用棍子掀屋顶的瓦,对村民断水、断电,无恶不作。
我们多次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和掇刀区政府救助,区领导和警察说他们无权处理。出于无奈,我们全村被迫逃离了已经居住了几代的老宅。我们村的老人们在这块土地上辛苦的劳作了一辈子,到了该安享晚年的时候,现在却过上了心惊胆战、流离失所、背井离乡、有家不能回的生活。对于我们村有些已经住了几十年的房屋,掇刀区城管局对下达通知书,说是违法、违章建筑,要限期拆除,否则强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和谐拆迁”吗?
我们拆迁户不想当钉子户,也不想借搬迁敲竹杠。我们只想按政府的政策和法规进行搬迁。
这种有法不依的行为,明显袒护拆迁方,伤害老百姓的利益,不知是否存在腐败行为和利益交换。我们老百姓不知怎么办?请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我们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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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5-8-6 08: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沙洋城区什么时候有3700的房价了  3000都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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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5-8-5 22: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平价
楚塞三湘接 荆门九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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