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春去花已落 于 2015-8-5 22:00 编辑
家住城南黄金花园小区的王先生反映:自入夏以来,家住6楼的他每晚要等到10点以后才能有水洗澡,有时甚至还晚,10点以前根本就没水,每天等家中的衣服洗完就已转钟了;早晨5点到6:30分左右还有点水,稍晚点就没水了,用水一直困扰着王先生,每天下班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拧下水龙头,看有否水,用水一直严重影响着王先生一家人的正常生活,烦恼不已!!! 王先生也多次找黄金花园小区物业,物业也是高人,拿出一份发黄了的《楚天时报》,说上面报道了“鄂州城南高层住户用水难 自来水公司:当初设计存在纰漏,只能保证4楼以下居民用水”,说是自来水公司的责任,设计不合理,还特别强调“只能保证4楼以下居民用水”,物业解决不了,一下子就把责任全推干净了。 据报纸介绍,鄂州玉泉自来水公司总工程师孙柏海解释,说自来水公司只保证4楼以下居民用水,不保证4楼以上居民能正常供水。 我在网上查了下资料,根据建设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规定,城市配水管网的供水水压宜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m的要求,相当于将水送至6层建筑物所需的最小水头。 试问玉泉自来水公司,你们的标准为什么低于建设部标准?你明显低于国家标准,还能说“只能保证4楼以下居民用水”,那5、6、7、8层的小高层用水怎么办?当时不能供水的话,你们应该在售楼部贴个告示的,如:只能保证4楼以下居民用水等,居民购房时就不选高层了,但购房合同里是有水、电通的条款,你们当时没说“只能保证4楼以下居民用水”,现在来一句“当初设计存在纰漏,只能保证4楼以下居民用水”,你们就全无责任了?把所有不便全推给花一生积蓄购房的老百姓了,让老百姓为你们设计不合理而买生活不便的单。看来你们群众路线教育学习不够,作风建设抓的不实。既然城南群众都在反映,你们能力范围内解决不了的,应该向市政府汇报,不能让弱小的老百姓替你们的失误而买单。 与市里其他服务部门相比,手机信号不好,打个电话,工作人员会上门测信号,确实是信号不行,就在附近建设一个塔。群众反映公交车不便,于是就有公交车延伸改线路方便群众。群众建议在洋澜湖上建座桥连接菜园头,于是几经周折,就有了凤凰大桥的建设方案。等等。 自来水涉及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每个月的水费也一分不少的交给你们了,一句“设计存在纰漏,只能保证4楼以下居民用水”就能推掉你们工作失误而造成群众用水不便的责任?我看不能。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个问题已反映好多年了,你们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着手向上汇报或对管网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改变水压低的问题。我们会组织群众在中央、省市各大媒体进行反映,直至问题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