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新闻网讯:近日,记者从东宝区环保局获悉,该局对辖区内3家存在违法的企业实施了查封、扣押,这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以来,首次运用法律赋予的查封扣押监管权力依法严惩严重环境污染行为。 据悉,东宝区环保局于近日首次行使查封扣押权,对辖区内3家存在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封,有效制止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完善环保相关手续。这一行动及时杜绝了环境污染,对违法排污企业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据了解,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和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等新的监管手段。其中,根据新《环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环保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以及时有效消除环境污染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