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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神农架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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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8日,我开车回神农架林区红坪镇板仓村,在回程的路上,在桥洞沟遇到非法查车。以前在这里没有任何部门设立任何检查站。然而近几年,据初步了解神农架林区政府和林业管理局联合在这里设立了该检查站,并设有栏杆。对所有外出车辆都必须强行检查。因为当地政府把板仓村的山卖给了兴发集团下面的灵秀玉业公司,开采所谓的“鸡血石”,这样政府和林业管理局就变成了兴发集团的政府了,我们老百姓无法得知政府在卖山卖地的时候得过多少好处,只知道政府不是为老百姓办事的政府,山高皇帝远没有人管的神农架政府就知道欺压百姓,声称兴发集团有开采手续,因此怕老百姓私自开采石头,所以进出车辆都得强行检查,老百姓不能开采,兴发集团就能开采吗?神农架不是人与生物圈计划保护网成员吗?历届政府领导高喊的口号:不是要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建设富裕文明的神农架的建设方针吗?不是决心要把神农架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精品吗?这就是你们建设保护得结果?神农架的山里被破坏得像什么样子,山里这些大面积的破坏我都拍有照片为证,就在3月20日我又去山里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照片,结果又遇到了林业部门拦路抢劫,扣留我哥哥的摩托车和人长达5个小时之久,摩托车仍然扣留在他们那里没有还给我们,我哥哥抽烟因此有烟和打火机,林管局刘局长(牛德平)、温水林场黎书记(黎阳平)、信祖成(信祖成这种拦路抢劫的抢犯没得到任何处理,还在正常上班,还是神农架山高皇帝远没人管制,这些拿国家财政工资的领导干部欺压百姓,吃、拿、卡、要习惯了,因此官官相护呢?)等一行人声称:我哥哥不该带打火机进山现在是防火季节,所以搜身收走打火机, 要接受调查,这些我们都可以配合,但是请问林业部门有随便扣人扣车和搜身的权利吗?他们说要把我哥哥带到他们临时办公的地方(板仓村黄宝坪所在地)接受调查,我不知道我们上山拍点被他们破坏资源的照片犯了什么法,也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处理我哥哥,所以就随后跟过去等待处理结果,一到黄宝坪林管局刘局长就下令指挥武装警察(森林武警),将黄宝坪所有老百姓通行的必经之道进行封闭,不让我们任何人从那里经过,不许任何老百姓通过,现在中央不是有八项规定,要减少交通管制,中央领导下来视察都不能随便封路吗?一个神农架林业管理局(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就可以随便设栏杆非法查车和封锁行人通道吗?到底是谁在背后支撑给了他如此之大的权利?再说就在离桥洞沟林场保护站几公里之遥的地方,就有人开挖机去开采石头破坏资源,还在山上砍树建房开采石头,请问他们在山上生活就没有带火源进山吗?是你们林业部门自己开挖的也好,还是把山贱卖给外地人开挖的也罢,请问领导你们就是这么保护神农架生态资源的吗?我也不知道这种所谓的“鸡血石”是不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受到保护的东西。地方政府有权随便设置路障,非法查车吗?就算神农架是保护区特殊,请问政府领导你们真的把神农架保护好了吗?就算地方政府可以自行规定,是不是也应该讲究文明执法?再说法律是平等的是公平的,到底该认法律还是该认地方政府?据了解兴发集团2014年开采了100多万吨鸡血石,请问政府领导:神农架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更是国家地质公园和高山湿地公园所在地,可以随便卖山?随便开发吗?
在我回程的路上遇到了非法查车,我车子刚停好,还没反应过来,就来了一个人说查车查人(事后到红坪派出所我才知道此人名叫:信祖成,是神农架林业管理局温水林场正式职工,也是桥洞沟护林站的站长),把头伸到车窗内看过之后,直接就去开我的后备箱,翻我车子去了,我后备箱放有几万的现金,我以为遇到了强盗或者抢劫犯,就问你们查车,你们那个单位的?只有警察在执行公务并出示证件才有权检查车辆、检查盘问人员。他们这伙人一没着警察服装,二没什么证件。他们到底你是流氓还是抢犯。结果此人声称:“我是政府派来的,不需要证件,想查谁就查谁,不服你就打电话报警或者找政府,要不有本事你就撞栏杆啥”。这时此人的老婆出来了,他老婆也是林场正式职工,她老婆出来就骂,要你妈的什么证件啊,老娘是政府派来的,没证件。我想政府怎么会养这种流氓无奈,就用手指着她问你骂谁呢?结果此人把我手抓过去就开始乱咬,我叔叔看见她把我手咬的直流血,想去劝架,还没靠近我,就被他们一起的四五个人打倒在地,拳打脚踢,被打成脑震荡,导致家里的农家饭庄停业半个多月,我爸爸想去救他弟弟,也是还没靠近就被他们打了,这群拿国家财政工资的流氓抢犯连60多岁的老人都没有放过,我的右手多处咬伤致外伤感染,打了十几天针才好.导致旅游公司关门停业半个多月,请问政府领导,这就是你们的国家公务人员吗?还是你们养的流氓无奈?他们有国家发的工资生活,可我们老百姓受伤停业的损失怎么办?此事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直到4月27日,国家林业局的领导要来神农架检查工作,政府害怕我向他们反映情况,才以殴打他人为由将我治安拘留三天,又导致我旅游公司在“五一”黄金周无法安排旅游接待计划,取消了五一黄金周的所有旅游团队,又造成了公司较大的经济损失,我实在想不通,对方骂人在先,动手在先,何况在身份不明的情况下,直接打开我后备箱,我以为是抢我车上的现金,我是属于在保护我的私人财产,正当防卫的情况下,与他们相互撕抓,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殴打他人的行为,目的是保护我的人身安全和私有财产,不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不仅在法律上不明不白的受到了处罚,而且我的人身也受到了他人的侵害.结果公安部门的处理结果是:拘留我三天,拘留信祖成老婆三天,我爸爸罚款500元,我叔叔罚款200元,对方就罚了信祖成200元,这种处理结果明显偏袒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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